歲時節令
新春戒嚴期

      為祈求「好的開始」,過年期間民眾無不戰戰兢兢嚴守禁忌,家家戶戶莫不小心翼翼主動實施「戒嚴」。所謂「新年頭、舊年尾」,在農曆春節前後,民間禁忌繁多、動輒得咎。過年禁忌中依性質可概分為不可做、不能吃、不能說等三類。這些禁忌無論是諧音或是演繹,其用意都是希望新的一年有好的開始。

       不可做的禁忌中,不可打破玻璃、陶瓷器物,以免破財破運是眾所皆知的禁忌;其次,不可動用刀剪針鑽等利器,凡事才能圓滿;不可掃地、倒垃圾以免將財富倒掉,如有必要則應自外往內掃,並將垃圾收藏,等到「初五隔開」才能丟棄。又如孕婦不可看蒸發粿,否則發粿無法蒸發,將影響全家運勢;也不可贈送粿類,因為「送粿」是表示對方正在「守喪」,才需要「送節」。此外,過年期間也不能哭泣,以免來年常遇哀傷之事;不可打針、開刀、看病,以祈求來年身體健康;不可殺生、不可打小孩、不可與人爭執、不可向人討債,新的一年才能有好的開始。此外,初一早上不可洗澡、洗頭、洗衣物,才不會將財富洗淨;不可回娘家以免「敗外家」;初一白天也不可睡午覺,據說男人睡午覺會使田埂崩壞,女人睡午覺爐灶則會崩蹋。

       過年期間不能吃的禁忌有:初一早上不可吃稀飯,否則出門會被雨淋;不可吃葷,因此俗語有「初一早吃菜恰贏吃一年齋」之說;新年期間也不可吃雞鴨頭、腳,才會「有頭有尾」;不可煎粿,才不會家庭「散赤」。年菜中的「長年菜」(中北部是芥菜,南部則是帶根的菠菜)不可切斷,才能長命百歲。

     「新年頭,舊年尾」,嚴禁說出不吉利的話,不僅是病死傷殘之類的言語,連災禍虧損等話也一併嚴禁提起,新年間不准罵人、詛咒或發誓,才能確保來年平安順利。

       綜觀台灣的過年禁忌,除了祈求一個好的開始之外,許多禁忌都有其涵意:例如不可掃地、洗衣、動用利器,就是要讓家庭主婦也能休息;不可討債,就是要讓欠債者也能安心過年;不准打罵、吵架,才能讓大家過個快樂的新年,揆其原意其實是非常具有人情味。

 

〔自由時報 2003 年 1 月 30 日第 3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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