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信仰
神界的大哥大-天公
 

      中國關於天的概念最早見於《詩經》與《尚書》。哲學思想的天有形上天、人格天兩種意義。形上天如《詩經.周頌》:「唯天之命於穆不已」,《詩經.大雅》:「天生烝民有物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等,只是一種自然理則、規律,並沒有人格意志或無邊的法力,因此不會保佑善男信女平安發財。人格天觀念如《詩經.大雅》:「宜民宜人受祿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詩經.周頌》:「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詩經.商頌》:「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尚書》:「天討有罪」、「有憂多罪天命殛之」等。《詩經》、《尚書》所言之天多為人格天,然其主要作用僅在監臨政權懲罰無道而已,質言之,天的作用側重政治層面。

      周幽王之後,天的威權性墜落,如《詩經.小雅》:「民今方殆視天夢」、「矢命不徹」等,都表現出對天不信任的態度,至孔子原有宗教性格之天逐漸演變為道德法則之天。《論語》:「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老莊之天亦為自然天。墨子則將一切價值規範歸諸於天,天為有意志之人格神,有欲惡、主賞罰,且具上帝之屬性,故主張「尚同」,欲使下同於上,上同於天。西漢董仲舒主天人感應。東漢王充則認為天是固體的物質。宋明理學之中,認為天是人心性的根源、道德的根據,北宋張載以天即太虛,太虛即氣,程顥則謂「天者理也」;明朝王陽明認為「心即天,謂心則天地萬物皆畢之矣」。清代學者言天則不離「太虛即氣」的範圍。

      古代祭天原為天子之事,庶民無權參與,天與人民之間亦無直接內在關係,然天意卻由民意而來。《尚書》:「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天明畏自我民明畏」等皆表示天意亦即民意。孔子將天人關係由外在轉為內在,故言:「天生德於于」、「知我者其天乎」,此後天人關係變得更為直接。

      天的神格化、偶像化源於東漢之後的道教,祭天活動則盛行自唐代。唐明皇撰《月令注釋》將正月初九訂為玉皇大帝聖誕。明王逵《蠡海集》謂:「神明降誕以義起者也,玉帝生正月初九者,陽數始於一而極於九,原始要終也。」

      民間所祭拜之天無疑是人格天,祂不但能賞善罰惡,亦能護佑黎民,且為天上諸神之首,民眾當然對祂特別崇敬,一般廟宇門口必置天公爐,上香時必先向外祭拜天公,再祭拜所供奉的神祇。

      台灣民間拜天公儀式都在農曆正月初九子時開始,祭拜地點通常在門口上下搭起兩張供桌圍上八仙彩祭祀;近年來由於公寓式房子不便擺設,因此也有在窗口擺一張供桌向外祭拜。由於天公是諸神中的大哥大,因此祭典也最為隆重,拜天公的祭品一般有清茶、鮮花、水果、牲醴(其中的成雞必須是公雞)、牽仔粿、麵線、壽桃、紅龜粿等,也有以純素菜祭拜者;焚燒金紙則有天金、壽金、刈金、福金(合稱四色金)和高錢(黃色長條割成鋸齒狀中繫紅帶),其中高錢和牽仔蜾僅限於祭祀天公和三界公(三官大帝),南部地區還有祭供燈座的習俗。此外,一般在正月初九天公生當天禁止將衣物曝曬在外,也不可清理水肥,以免對天不敬。

      民間傳說玉皇大帝是由五教教主選舉產生,至今已歷十八任,現任玉帝係由關聖帝君擔任,登位迄今已一百四十餘年,因此有些供奉關聖帝君的廟宇,帝君神像竟是戴皇冠穿龍袍。

      在教育未普及、民智未開之時,面積廣泛無所不在的天,正是臨監萬民最有權威的道德規範;俗語說:「人在做天在看」,可見天公在民間多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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