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禮俗
孝女白瓊探源
壹、緒論
      臺灣的喪葬禮俗講求隆重熱鬧,親人亡故後家屬即需「哭靈」、「守喪」,出嫁女兒也必須回娘家奔喪,且須從街口一路爬跪入門,哭唸著押韻的辭句以示哀慟,俗稱「哭路頭」。哭喪在傳統喪禮中被視為「盡孝道」的表現,也是喪葬禮俗中必有之禮儀。在喪禮、做功德時,哭喪稱為「作孝」,可見哭喪行為之重要性。凡喪葬儀式中,子女均須哭喪以表「孝思」。
      1970年台視播出黃俊雄主演的布袋戲《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劇中孝女白瓊的腳色,身穿白衣、戴箃頭(白色喪帽),手持招魂幡、哭喪棒,揹負母親的骨灰甕,演唱由英文曲〈SUMMER TIME〉所改編的〈噢!媽媽〉之主題曲,浪跡江湖尋找靈山金佛塔,以安葬母親骨灰。
      布袋戲史艷文當時造成全臺轟動,在台視頻道連演583集,平均收視率每集均超過百分之九十,每當《史艷文》播出時段,即造成電壓下降,民眾莫不暫停工作觀看布袋戲,造成「兒童逃學、農人廢耕」,而《史艷文》也成為學生心目中最偉大的民族英雄。布袋戲的風行嚴重影響政府「推行國語運動」政策,終於在1974年6月,新聞局以「妨害農工正常作息」為由,禁演臺語布袋戲,可見當時史艷文布袋戲對社會所造成之影響力。
      隨著電視布袋戲的風行,史艷文、藏鏡人、劉三、二齒、怪老子等劇中腳色至今仍深植民心,其中「醉彌勒」與「孝女白瓊」更被援用,發展成彌勒團與孝女白瓊之民俗陣頭。許多喪家在告別式中聘請「孝女白琴」[1]代為哭喪以示孝心,竟成為臺灣喪葬禮俗特有之哭喪陣頭。2000年左右即有大陸媒體、日本雜誌報導這種臺灣特有的喪葬陣頭,2012年英國BBC電視台、Discovery探索頻道更以「孝女白瓊」這種特殊喪葬陣頭作專題報導,使臺灣的孝女白瓊成為舉世聞名的喪葬表演。
 
貳、探索「代哭者」
      中國古代即有「代哭者」之職位,《周禮‧夏官》、《禮記‧喪大記》等書均有記載代哭者[2],但古時候所謂代哭者,意指代替官員弔祭哭喪,或與喪家輪替哭靈,使「哭不絕聲」之哭喪者,其用意在避免家屬因不停哭泣過度悲傷。「以死傷生」,或以上位官員哭拜下屬乃不合禮制之故,此謂「代哭者」並非喪家聘雇代為哭靈者。
      至於民間之代哭者,則有「代孝子」(哭婆)、「喊口婆」等這類專門替代喪家哭喪者。根據《中國風俗小辭典》之辭條解釋,這類代哭者是因「有些喪家因為親屬不多,為了表示哀榮,壯大出殯行列,可以出錢雇人代哭。出殯時也穿戴孝服參加,並一路大哭」。喊口婆辭條則描述:「多為年老無依的姑孀棄婦,為生活所迫,賣哭為聲。受雇之後必須從事陪靈和侍奉死者香燈工作。每天照例哭靈三次,有人來弔喪時亦披麻帶孝混在家屬中呼天搶地,涕淚縱橫。喊口婆受雇喪家時間長短則視治喪規模大小而定[3]
      臺灣代哭風俗最遲在日治時期就已形成,根據日治時期出版《民俗臺灣》雜誌,〈臺灣人對死亡及魂魄的觀念〉:「本省人認為死者哭泣的人越多就越有面子,所以有錢人會雇很多人來哭祭死者,這即是所謂的空泣,只有家人才會真的涕泣。」[4]作者對富人聘請哭喪者是「為錢而哭」的評擊,代表當時已有代哭者存在。
 
參、臺灣喪葬陣頭的類型
      其實早在孝女白瓊喪葬陣頭形成之前,臺灣民間即有「五子哭墓」、「三藏取經」、「牽亡歌陣」等喪葬陣頭,其中五子哭墓是源自歌仔戲〈五子哭墓〉[5]。成員多由歌仔戲班兼差擔任,其中五位演員扮演五子,後場至少要有胡琴與鑼鼓兩位以上樂師,演唱曲調亦多為歌仔戲哭調。演出時須在靈前哭墓,並隨出殯隊伍沿途演唱,最後還必須在墳前表演哭墓。
      「三藏取經」則取自《西遊記》,屬於小戲性質,通常在告別式現場演出,劇情為:唐三藏取經回程中,孫悟空以火眼金睛查知,有某家善人亡故,因此就以取得之真經為亡者超度。「三藏取經」並無哭喪之表演,出殯時亦隨送葬隊伍遊行,意謂帶領亡靈前往西天極樂世界。
      「牽亡歌陣」則由法師、娘媽、尪姨、小旦環繞轎亭載歌載舞,表演內容為請神降臨護送亡靈啟程,沿途法師帶領亡魂「遊十殿」,述說各殿之刑罰,藉以勸世教化,最後抵達西天極樂世界之過程。牽亡歌陣亦屬歌舞小戲,原本也無哭喪行為。
      孝女白瓊的代哭陣頭則在1970年代,布袋戲《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劇中「孝女白瓊」腳色竄紅之後才形成,但因其演員、樂師均只有一位,且服裝道具簡單,成本較低,聘請費用較低廉,因此取代其它陣頭,成為臺灣最普遍的哭喪陣頭。
 
肆、孝女白瓊形成之社會背景
      孝女白瓊雖在1970年代才形成,但其形成的背景卻反映臺灣民間對喪葬的基本觀念,質言之,民間對喪葬禮俗傳統概念,才使得布袋戲的孝女白瓊轉化為民間喪葬陣頭。

一、儒家厚葬久喪、慎終追遠的思想

      儒家喪葬禮俗主張「厚葬久喪」、「慎終追遠」,《論語‧為政第二》:「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中庸》:「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故,儒家對喪葬、祭禮,講求合乎禮節。「慎終」與「厚葬」引申為父母臨終,子女均須「隨侍在側」,以及盛大舉辦葬禮的儀式;「久喪」與「追遠」則表現在民間「守喪三年」和重視清明掃墓、年節祭祖的習俗,在此觀念下,聘請代哭人哭喪以表對亡者「慎終」之意,乃成為孝女白琴陣頭的形成背景因素。

二、「死沒人哭」的詛咒

      臺灣民間普遍認為,親人死後子孫需哭靈、哭路頭。如形容一個人「死沒人哭」,就是詛咒他絕子絕孫、眾叛親離,這是嚴厲的詛咒。死後無人哀悼、哭喪是最悲哀之事,因此如果亡者無家屬可以哭喪,就只能聘請代哭者代為哭靈。否則在喪葬儀式中,死者沒有人可以哭喪送葬,就成為「死沒人哭」的下場。

三、喪葬禮俗的「熱鬧」需求

      臺灣喪葬禮俗講求熱鬧,親人亡故需以子女哭喪表示孝思。出殯時更要聘請陣頭送葬,讓亡者風光上路,此外,葬後尚需為死者作七、作百日、作對年、作三年、合爐,以示隆重。
臺灣民間無論告別式、做功德,都裝擴音器廣播儀式進行,舉行告別式時會邀請親友、地方官員、民意代表參加,葬禮之後還要宴客、表演道士戲、雜技,請親友鄰居參與,因此臺灣民間的喪葬禮俗講求熱鬧,葬禮熱鬧代表子孫孝順,以及家族的財力、勢力,因此臺灣的喪葬典禮,大都不是為死者所辦,而是表演給左鄰右舍、親朋好友觀賞,藉此表現子孫的孝行。
 
伍、孝女白瓊的起源
「孝女白瓊」是源自布袋戲的腳色,1970年起黃俊雄[6]於台視主演《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劇中塑造一位身著喪服,手持招魂幡,背著母親骨甕的孝女——白瓊。根據《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圖鑑典藏特集》之說:孝女白瓊是史艷文系列故事中最神祕的人物,她也是萬惡罪魁藏鏡人的妹妹,為完成母親心願,將母親骨灰帶往神聖之地安葬,因此身著白衣孝服浪跡江湖尋找神祕的靈山金佛塔安葬亡母。孝女白瓊武功高強、嫉惡如仇,每當中原群俠蒙難,她就會唱著〈噢!媽媽〉主題曲出現,展露氣功打擊惡徒。孝女白瓊是神祕腳色,她來無影、去無蹤,連藏鏡人一聽到她的歌聲都要落荒而逃,因此「孝女白瓊」是歹徒的剋星[7]
      布袋戲「孝女白瓊」當然是虛構的腳色,卻因史艷文布袋戲的風行,使孝女白瓊成為眾所皆知的公眾人物,她的「孝女形象」深植人心,再加上臺灣民間對喪葬禮俗的傳統觀念,於是孝女白瓊由虛構的布袋戲腳色轉化為「孝女白琴」的喪葬陣頭。
      布袋戲的孝女白瓊在轉型為陣頭之後,大多數孝女陣頭都稱為「孝女白琴」,因臺語「白瓊」與「白琴」是諧音,且「白琴」比「白瓊」通俗又易於書寫,而一般民眾未必會唸「白瓊」的臺語發音,於是就以「白琴」稱呼。是故,現今喪葬陣頭幾乎都是以「孝女白琴」命名。
      轉化成喪葬陣頭的「孝女白琴」,與原本布袋戲的「白瓊」已相去甚遠,除了身穿白色孝服之外,道具、音樂、情節都脫離布袋戲的原型,成為全新的表演型式。
      民間喪葬陣頭的孝女白琴,其實只是援用布袋戲白瓊的腳色名稱,創造出全新的內涵,史艷文布袋戲的演出已事隔多年,但孝女白琴卻存在民間喪葬陣頭之中。現在民眾未必記得「孝女白瓊」的故事,卻普遍認知「孝女白琴」的喪葬陣頭。而且皆以喪禮代哭者定位,與布袋戲中的孝女白瓊已無相干。
 
陸、孝女白琴的演出型態
      喪葬禮俗中孝女白琴的哭喪,當然只是「表演」性質,演員與死者非親非故,哭喪的原因只是受聘表演,哭靈的目的是為賺取演出費,因此是屬於「表演性質」,即使在演出時「真情流露」也是演技精湛的表演,因此臺灣俗諺有「請人哭沒目屎」之說。

一、孝女白琴的裝扮

      在臺灣民間喪葬禮俗中,孝女的喪服分為出嫁、未嫁兩種,出嫁女兒由於已不屬家人,是穿苧麻喪服,未嫁女兒則與孝男、媳婦相同,穿麻衣孝服。質言之,無論已嫁未嫁女兒,穿著喪服並非布袋戲白瓊或陣頭白琴所穿之白衣,但因臺灣民間共同觀念,喪葬禮俗以「白色」為代表顏色,因此孝女白瓊與白琴,均以全身白色孝服為象徵。
      喪葬陣頭孝女白琴的白色喪帽(箃頭)上會縫製一塊正方形紅布,以表示與真正的孝女之區隔,其用意在於紅色代表喜慶,以破解喪葬穢氣,否則孝女演員與亡者非親非故,且父母未亡故就預先哭喪,恐怕會「哭衰」帶來霉運,而且也會被指責不孝。
      布袋戲的白瓊手持招魂幡、哭喪棒,陣頭的白琴則只持招魂幡,或沒有拿道具,喪葬禮俗中招魂幡是由男性子孫所持,哭喪棒(洞幡)則符合民間禮俗由女性家屬手持。布袋戲與陣頭的孝女白瓊裝扮、道具其實都是基於「戲劇效果」。

二、孝女白琴的演出場合

      孝女白琴專為哭喪之用,演出場地當然是在喪家告別式現場,孝女表演時會從告別式場外開始哭喪,以跪爬方式進入告別式場,象徵女兒「哭路頭」型式。進入告別式場後先在靈前演出一段,並向亡者敬酒、撒紙錢,再爬到棺木旁,繼續表演哭靈,並遶行棺木(旋棺)哭喪,且為求演出逼真,有時還會撫棺痛哭。
      孝女白琴的表演是屬落地掃地面演出型式,並無搭台表演,表演時必須結合爬行、哭喪演唱,遠比一般戲劇或陣頭表演更複雜。

三、表演時間

      孝女白琴演出時間依聘請酬勞分為幾種型態,最完整的演出是在告別式前一天晚上先到靈前表演哭靈,出殯當天葬禮開始之前再表演一段,起柩後再跟隨送葬隊伍沿路哭喪到墳場,但無須表演「哭墓」,落葬後再隨送葬隊伍沿途哭喪返回喪家。第二種是酬勞較低廉時,只有在出殯當天、告別式進行之前,先由孝女白琴表演完畢後才進行告別式。
孝女白琴每單場演出長度約在四十分鐘左右,孝女白琴並非正式的戲劇、音樂表演,因此演出時間不長。
 
柒、孝女白琴的音樂曲調

一、布袋戲「孝女白瓊」的音樂曲調
布袋戲孝女白瓊的主題曲是改編自英文歌曲〈SUMMER TIME〉,其原文歌詞為:
 
And the living is easy
Fish are jumping
The cotton is high
Oh your daddy's rich
Your mama's good looking
I said hush little baby
Don't you cry
 
One of these mornings
You're bound to rise up singing
Then you'll spread your wings
And take to the sky
But til that morning
Nothing's going to harm you no
With Daddy and Mama standing by
Summertime
(Sweet summertime)
And the living is easy[8]
 
      〈SUMMER TIME〉原是1930年代由George Gershwin所作,許多歌手都曾經演唱過這首歌曲。布袋戲「孝女白瓊」是改編自〈SUMMER TIME〉曲調,由黃俊雄重新填詞,西卿演唱。改編的歌曲名為〈噢!媽媽〉,其歌詞為:
 
 
      歌詞內容是根據劇中孝女白瓊的戲中情節所作,與原曲意義毫無相干。

二、喪葬陣頭「孝女白琴」的演唱曲調[9]

      孝女白琴是喪葬禮俗的專屬陣頭,其目的在哭喪,因此使用之曲調多屬節奏緩慢、哀傷淒涼的曲調。曲調來源主要分兩大類,一是歌仔戲中悲傷的曲調,例如:〈靈前淚〉、〈巫山風雲〉、〈母子鳥〉、〈日初東山〉、〈相依為命〉……等。第二類則是流行歌曲中哀怨的曲調,如:〈三步珠淚〉、〈三聲無奈〉、〈心酸酸〉、〈秋夜曲〉、〈黑暗路〉、〈夜夜為你來失眠〉等。至於為何不引用歌仔戲最悲慘的曲調——〈哭調〉?根據受訪者之說,是因為孝女白琴使用電子琴伴奏,無法彈奏哭調之故。而原本布袋戲孝女白瓊的主題曲〈噢!媽媽〉反而沒有使用。

三、孝女白琴的歌詞

      孝女白琴使用的曲調,雖大多引用歌仔戲與流行歌曲的曲調,但並非援用原有的歌詞,因為原歌詞內容多為描述失戀、被拋棄等歌詞,並不適用於哭喪之用,否則明明是父母亡故,卻演唱成失戀的心情,那就牛頭不對馬嘴了。
      其次,孝女白琴屬歌舞小戲,並無固定型式,因此各團演唱的歌曲與歌詞也都不同,且無固定之歌詞,內容由演唱者即興創作,但表演多次之後,非固定的歌詞也會轉變成半固定辭句,只是演員會因針對聘請者與亡者的關係,將稱謂改成爸爸、媽媽、祖父、祖母等。

四、演唱的方式

      孝女白琴演唱時是以請主與死者的關係稱謂,代表替代請主哭喪。出陣時都是演唱多首曲調,演唱時通常唱完一首後就唸一段追思死者的口白,而且是以哭訴方式唸白,之後再演唱一首曲調,如此反覆。通常表演一場會演唱10-20首哭喪曲調。演唱曲調每場均有不同。孝女白琴演出時通常是個人表演,採獨唱方式,但在唸白時樂師會演奏悲涼的曲調作背景音樂。
      演唱時的伴奏樂器則為電子琴,基於成本考量,孝女白琴的表演都是一位演員配合一位樂師,而電子琴可以演奏多種樂器聲音,因此較符合演出之需求。
 
捌、孝女白琴的從業者

一、孝女白琴的演員

      扮演孝女白琴的演員多屬業餘性質,專職、專業的孝女演員並不多,因為喪葬禮俗並非固定、常態,且臺灣民間告別式多集中在特定的黃道吉日,孝女無法固定演出,無法以此為業,因此,多數孝女均屬兼差性質,平時則以其它行業為生。
      孝女白琴演員最普遍的是歌仔戲演員,筆者所認識的孝女白琴幾乎全屬歌仔戲演員兼任。歌仔戲劇團的演出也是隨神明誕辰而定。戲班俗語:「鑼鼓陳,腹肚緊(an5),鑼鼓煞,腹肚顫(tswa2)」,意謂戲班有演出演員才能溫飽,沒有演出則將挨餓。當戲班沒有演出時,演員只好另謀生路,當臨時工、充當陣頭演員維持生計,工作不穩定是其兼差孝女的主要因素。
      其次歌仔戲演員兼職孝女白琴,乃在於歌仔戲演員原本就是演員,表演孝女也是演出的一種型式,可以「演技精湛」;其次,歌仔戲演員會唱歌仔戲,而孝女白琴演唱曲調,多為歌仔戲中之哀傷曲調,歌仔戲演員不必重新學習,就可上場運用。
      除歌仔戲演員之外,擔任孝女的演員也有家庭主婦以及家庭代工從業婦女,家庭主婦兼職孝女是為了貼補家用,這類演員平時因為必須協助丈夫工作(如:看店、作助手)或照顧孩子,無法從事固定專職工作,而孝女白琴工作時間並非固定,且工作時間短暫,可以兼顧孝女與家庭工作,因此在閒暇之餘,就可以「打工」擔任孝女。
      家庭代工是臺灣農村地區婦女常見的職業,家庭代工可以在家中工作,又能兼顧家務,且無上班時間限制,因此在丈夫上班、孩子上學之後,許多家庭主婦承接代工在家中工作以增加家庭收入。由於工作時間自由,且無工作量要求,因此可以再兼任孝女的表演。
      臺灣民間的孝女白琴演員,多屬業餘性質,英國電視台BBC所報導的職業孝女其實並不普遍。探其原因乃在於孝女工作不穩定,演員無法以此維生之故。
至於孝女演員出身,可推想而知,多為家庭不富裕、學歷不高的已婚婦女。家庭經濟富裕便無須擔任孝女,高學歷則另謀高就。沒有特殊專長、無固定工作、學歷不高、家庭經濟也不富裕……,這些都是孝女演員共同的特質。

二、孝女白琴的樂師

      孝女白琴的樂師也是以業餘、兼職性質居多,他們多為婚喪喜慶之康樂隊樂師,承接孝女白琴陣頭時,才擔任孝女的樂師,孝女演員與樂師通常有固定合作對象,如此方能建立默契。孝女和樂師一般都是同劇團或家族成員[10],如此承接演出陣頭時的較易配合演出。
      近年來由於孝女白琴演出場次日益減少,各團為爭取演出機會莫不削價競爭,為了降低成本孝女白琴的演出方式也隨之調整,如表演酬勞低廉之場次,則不聘請樂師,改以錄音伴唱方式演出,因此樂師的表演機會又比孝女演員更沒有保障。

三、孝女白琴的經紀人
     
      孝女白琴應聘表演很少是直接由喪家聘請,一般是透過陣頭「班長」[11]承接表演,除陣頭仲介者之外,道士、葬儀社、電子琴花車業者,也都會幫孝女演員承接演出,其中當然都會抽取佣金,或直接收取演出費用,再支付演出費給孝女演員、樂師和司機。目前孝女演出酬勞每單場約在兩千至兩千五之間。
 
玖、聘請孝女陣頭代哭的因素

      聘請孝女白琴哭喪者,通常是亡者的已婚女兒,一般民間喪葬習俗,孝子需負擔喪葬所有費用,女兒、女婿則在出殯時聘請陣頭,或在「作三七」(查某子七)時支付作功德費用。孝女白琴既名為孝女當然是由女兒聘請,其目的在表現女兒的孝心。其次也有由孫女、孝子聘請為父母、祖父母哭喪者,但案例較少。
      民間並非所有喪葬都會聘請孝女白琴,孝女白琴只是喪葬陣頭的一種,聘請孝女白琴主要有幾項原因:

一、亡者未婚或無兒女

      亡者無子嗣喪禮中無兒女哭喪,就是「無人送終」、「死沒人哭」,臺灣喪葬禮俗長者不可為晚輩哭喪,而其他親戚也缺乏哭喪之正當性,因此如亡者未婚、無子嗣,多會聘請孝女白琴代為哭喪以示家屬之哀傷。

二、亡者兒女年幼無法哭喪

      哭喪既為民間喪葬禮俗重要儀式,如因亡者兒女年幼而無法哭喪者,則聘請孝女代哭,否則又將落為「死沒人哭」的情況。

三、亡者無女兒

      傳統喪禮父母亡故,女兒須「哭路頭」,如亡者只生兒子,沒有女兒,則聘請孝女象徵女兒哭靈。

四、哭喪之專業考量

      前文已論述,父母亡故,家屬須哭靈以表哀傷,但一般民眾無法呈現哭喪的情緒,因此聘請「專業」的哭喪者——孝女白琴代為哭喪,表現子孫的孝思。
 
拾、孝女白琴的現況

一、孝女白琴的數量

      民間孝女白琴陣頭均未向文化局或民政局登記,因此無法統計臺灣民間孝女白琴陣頭的確實數量,孝女陣頭多為個體戶,出陣時配合一位樂師,一位司機即可組成,多數孝女白琴並沒有團名,因此,無法統計孝女白琴陣頭數量,況且多數孝女演員均屬兼質性質,平時另有正職或兼業,孝女並非專業、正職工作,因此也難以統計團隊數量。

二、喪葬陣頭表演項目大雜燴 

      近年來臺灣的喪葬陣頭為提昇演出內容的豐富性,增加演出機會,因此都會在表演內容加工加料,例如:牽亡陣不僅唱牽亡歌,在牽引亡魂之前先表演「哭喪」劇碼,也增加下腰咬錢、疊羅漢、劈腿、翻觔斗等不相干的動作,對於專屬哭喪的孝女白琴、五子哭墓自然造成威脅,在加料不加價的情況,喪家當然要聘請兼具多項演出的陣頭比較划算,內容也比較精采,因此孝女白琴演出機會相對銳減,陣頭就更難以維生。

三、喪葬禮俗觀念的改變

      傳統喪葬禮俗請求熱鬧、風光,但現代的喪葬禮俗因社會轉變,不再講究大排場、熱鬧喧囂,且聲量過大還會引起抗議,因此聘請喪葬陣頭演出的場合也日漸減少。
      再則目前臺灣都會區喪禮多在殯儀館舉行,依照內政部制訂的《國民禮儀範例》當然不可能有孝女白琴哭喪的禮儀[12]。各地殯儀館均屬公部門機構也不會將孝女哭喪納入喪禮流程,因此聘請孝女白琴已不再是孝女表現孝思的方式。

四、流行歌曲取代哭調

      孝女白琴原來唱曲以歌仔戲的哭調或哀傷曲詞為主,為了使孝女表演更大眾化,現今孝女白瓊演唱曲調大量採用流行歌曲中,節奏哀怨、悲涼之曲調,孝女白琴哭喪,儼然成為哀歌演唱會,這種轉變,可能是因歌仔戲曲調的演唱不易,或因流行歌曲風行,因此孝女演唱流行哀歌較能引起共鳴。
      當孝女白瓊轉化為孝女白琴之後,主題曲〈噢!媽媽〉反而消失,代之而起的是歌仔戲哀調,當歌仔戲日漸式微之後,流行歌曲又取代歌仔戲曲調,成為孝女演唱主要曲調。其中的轉變象徵1970年代布袋戲流行文化已退流行,歌仔戲哭調也已不再耳熟能詳,故現代流行哀歌取代傳統戲曲的地位,成為孝女白琴音樂曲調的主流。
 

 
拾壹、結論:孝女白琴所呈現的社會功能

       孝女白琴並非一般的廟會陣頭,以演出湊熱鬧為目的,孝女乃喪葬禮俗專屬陣頭,在喪葬儀式中,孝女擔任為亡者哭喪的腳色,雖然「請人哭沒目屎」,哭喪純屬表演性質,然而在虛假的哭喪演出中,仍具有其內外在的功能。

一、展現女兒的孝心

      臺灣喪葬禮儀都是由「孝子」所主導,凡儀式進行、發帖對象、送葬陣頭、作功德,概由孝子決定,已嫁女兒並無權決策,為表女兒孝思因此在告別式中,聘請孝女白琴代為哭喪,這是已嫁女兒最後能為父母所盡的心意。對親友、鄰舍而言,這也是女兒表現孝道的方式。

二、宣洩哀傷情緒

      孝女白琴哭喪時,亡者女兒需陪同哭泣,但一般婦女對哭喪總是「經驗不足」,聘請專業哭喪者,一則可以隆重哭靈,再則可隨孝女演員的表演盡情發洩哀慟,釋放情緒,因為在演出時孝女白琴是扮演死者孝女的身分,帶領真正的孝女哭喪,在哀傷的哭喪曲調中,孝女可以藉由哭喪陣頭盡情哭泣,此際受壓抑、控制的情緒隨即崩潰,藉由哭泣獲得抒發,達到宣洩的功能。

三、彌補死者與家屬的遺憾

      民間喪葬禮俗忌諱死後無人哭喪,死者如未婚、無子嗣、無女兒或兒女年幼無人哭喪,就會淪為「死沒人哭」的情況,聘請孝女代哭,正能彌補這種缺憾,死者家屬也能藉由代哭者得到 心靈的慰藉,表現對死者的哀悼。

四、傳承慎終追遠的美德

      「慎終追遠」是國人共同的價值觀,慎終表現在喪葬禮俗的隆重,追遠則反映對祭禮的慎重,孝女白琴雖是表演性質,卻也能傳承「慎終追遠」的傳統美德,父母亡故兒女聘請專業哭喪者哭喪,表現家屬對喪葬禮俗的重視,這也是傳統觀念的傳承。
 
      總言之,喪葬陣頭的「孝女白琴」是源自布袋戲「孝女白瓊」的腳色,因民間普遍存在「慎終追遠」的觀念,故發展出孝女白琴代哭者的陣頭。孝女白琴屬於喪葬陣頭,陣頭的基本性質是表演,因此孝女白琴的哭喪也是表演型式。雖屬表演性質,但孝女白琴卻反映臺灣一般民間的價值觀,及對孝道的表現方式,即使呈現方式是虛情假意,但其動機卻是真實的孝思。
 
參考書目

一、一般書目

.陳勤建,《中國風俗小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年。
.林茂賢,《100年度重要傳統藝術暨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授證專輯》,臺中市: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2011年。
.謝岱穎編著,《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圖鑑典藏特集》,遠流出版社,1999年。
.《國民禮儀範例》,內政部出版,1993年三版。

二、期刊論文

.蔡金鼎,〈代哭文化考古——輓歌聲中哭泣的孝女〉,《朝陽人文社會學刊》6:2,2008年12月,頁291-321。

三、視聽資料

.Discovery 頻道「六十分鐘看亞洲——亞洲玄秘世界:臺灣」節目。
 
 
*最早發表於:林茂賢,〈孝女白瓊探源〉,「第二屆文化資產與創意學術研討會『聲與動的邂逅——戲劇文化』」,佛光大學主辦,2013年6月6日發表。
 
 
[1]「孝女白瓊」原為布袋戲《雲州大儒俠》中的腳色名稱,後演變為指稱職業哭喪的女子,又因臺語的「瓊」與「琴」音近,故喪葬陣頭就以「孝女白琴」稱之。
[2]《周禮‧夏官‧挈壺氏》:「凡喪,懸壺以代哭者。」
《禮記‧喪大記‧第二十二》:「大夫,官代哭,不懸壺,士代哭,不以官。」
[3]詳見陳勤建,〈人生禮儀、喪葬禮俗〉,《中國風俗小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頁220-221。
[4]《民俗臺灣》,1943-1945年發行,原勘本日文版,主編金關丈夫,發行401期。引用版本《民俗臺灣》林川夫主編,武陵出版社,1991年發行。
[5]見「五子哭墓」,國聲唱片發行。
[6]詳見〈轟動武林 驚動萬教的黃俊雄〉,《100年度重要傳統藝術暨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授證專輯》,臺中市: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頁8-17。
[7]引自《雲州大儒俠史艷文圖鑑典藏特集》,遠流出版社,1999年,頁194。
[8]歌詞原文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http://mojim.com/twznew.htm,2013年5月31日擷取。
[9]以下演出內容根據從事「孝女白琴」之演員,蔡女士口述。蔡女士,南投竹山人,現年五十餘歲,從事孝女白琴工作長達16年,現擔任草屯明珠歌劇團演員。
[10]本文報導人蔡女士配合之樂師即其兒子,平時在其父親的康樂隊擔任樂師,母親有演出時則充當孝女白琴樂師。
[11]班長即劇團、陣頭的仲介,負責承接或介紹戲班、陣頭演出,而收取百分之八左右之佣金。
[12]見《國民禮儀範例》,內政部出版,1993年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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