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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需求扶植演藝團隊

文建會「演藝團隊扶植計劃」目前正接受申請中。連續三年的經濟不景氣,使得藝術團隊演出場次遽降,除了政府所屬公立劇隊、樂團還能領取固定薪水之外,演藝團體宣告倒班或瀕臨解散不在少數,因此這項補助金額最高且象徵獲得政府肯定的扶植計劃也就倍受矚目。許多扶植團隊仰賴這筆經費聘請專職行政或演員維持營運,且榮獲文建會扶植,對團隊聲譽及演出機會都有重大影響,因此扶植計劃幾乎成為演藝團體生死存亡的重要關鍵。以傳統劇團為例,前年扶植團隊而去年未入選的劇團,在「戲路」減少又沒有得到補助的情況下,一年內已有一個劇團宣布解散,三個劇團休業停演。

扶植計劃對演藝團體除了實質的經費援助之外,更重要的應是幫助劇團強化體質、改善缺失,使劇團得以獨立運作永續經營。但就現行辦法而言,扶植計劃並未針對各團體個別需求予以協助,扶植之後的團隊也不見有任何改變。假如扶植計劃只是經費的補助,其實只是延長演藝團隊苟延殘喘的時間,一旦失去政府奧援仍將面臨倒閉的命運,況且演藝團隊也不應長期仰賴公部門補助費維生,因此教他釣魚的方法顯然比給他魚吃來得重要。

針對演藝團隊個別需求給予協助,是扶植計劃可以再發揮的功能,以傳統戲劇類為例,扶植劇團的需求各有不同,比如陳美雲劇團缺專職行政和專業行銷;新櫻鳳缺行政、舞台技術人才;秀琴劇團欠缺導演、行銷;明華園旦角、台語文待加強;河洛、薪傳欠缺班底演員;唐美雲缺少演出機會;榮興客家劇團缺舞台、音樂設計;大台員布袋戲劇團缺音樂、劇本;隆興閣缺導演、行銷;亦宛然缺行銷;小西園缺創意等;其實演藝團體在撰寫計劃時,應就劇團本身實質所需提出申請,文建會可就劇團行政、音樂、編導、舞台技術等個別需求加以協助,而評審委員會也能針對劇團所需「指定」補助項目,如此才能達到扶植的實質效用,讓演藝團隊在扶植之後能有所改變。

其次,操控生殺大權的評審歷來也倍受爭議,評審委員至少必須瞭解劇團演藝水準及劇團體營運狀況,假如只在象牙塔裡做研究,缺乏田野經驗,評審時僅能就錄影帶、企劃書評選扶植團隊,那扶植計劃就會淪為攝影比賽和作文比賽了。

 

〔本文刊於自由時報 2002 年 12 月 4 日第 4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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