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戲
布袋戲的角色與造型演變探討
布袋戲的角色與造型演變探討
 
壹、緒論
 
角色亦作「腳色」,其分類歷代定義不同,且各劇種均異。王國維《古劇腳色考》:「戲劇腳色之名,自宋元迄今,約分四色,曰生、旦、淨、丑。人人之所知也,然其命名之義,則說各不同。」[1]
 
台灣傳統戲曲腳色大致可區分生旦淨末丑五大類,但因劇種不同亦各有差異,其中北管亂彈戲細分「頂六大柱」(主要角色)、「下六大柱」(次要角色);頂六大柱再細分別三大:老生、正旦、大花(即淨角);三小:小生、小旦、小花(即丑角)。下六大柱則是公末、老旦、二花、副生、花旦、副丑。
 
        南管戲曲在台灣分為七子戲(小梨園)和九甲戲兩種。九甲戲角色分為生、旦、丑、北(淨)、雜,其中又以丑角最具特色,「九甲丑」是傳統戲劇中公認最精采的角色。福建梨園戲分大梨園、小梨園兩種,分別由成人與兒童演出,台灣的梨園戲則屬「小梨園七子班」,角色則分生、旦、淨、末、丑、貼、外,七種角色,所謂「七子戲」則有兩種涵意,一為七位孩童演出,二為劇中有七種角色。
 
 
        歌仔戲角色因形成歷史較短,角色分類較單純,一般祇分生、旦、丑三種,歌仔戲原本並無淨角,後來受北管戲影響,才將包公、關羽、曹操歸類於「大花」,歌仔戲的「末」,通常納為老生行當。
 
        歌舞小戲,如車鼓戲、牛犁陣、桃花過渡、客家三腳採茶戲等,是以趣味、調笑為主,角色則以旦與丑為主,其他如佃農、地主、老婆等都是附加角色,應歸類為龍套類型。
 
 
        至於台灣的偶戲,傀儡戲與皮影戲大致可區分為生、旦、淨、末、丑、雜(如虎、獅、龍、馬),其分類大致比照「人戲」,戲偶造型亦仿照人戲妝扮。
 
        台灣布袋戲角色分類是所有傳統戲曲中最為龐雜的劇種,除依照傳統偶戲六大類型之外,在每一類型之下,又可細分多種類別,這是其他劇種所未見的現象。但從金光布袋戲、電視布袋戲之中,這些原本精細、複雜的角色分類,卻逐漸模糊、重疊,許多角色變成無法分類,本文試圖歸納傳統布袋戲的角色類別、造型,及金光電視布袋戲的轉變,並分析其形成的因素。
 
貳、布袋戲的角色與造型
 
古典布袋戲[2]的角色行當大致可分為生、旦、淨、末、丑、雜、獸七大類。其中又可依人物之年齡、性格再細分多種角色。台灣傳統戲曲各劇種的角色,大多分為生、旦、淨、末、丑五大類,唯有布袋戲角色分類最精細,依戲偶造型可細分六十種以上行當。
 
        布袋戲角色的複雜化應與布袋戲乃是台灣最普及,最受歡迎的偶戲,且金光布袋戲又加入大量角色有關。由於布袋戲操偶較傀儡戲、皮影戲靈巧,且表演名目、時間自由,並沒有如傀儡戲(除煞、壓屍、祭天)、皮影戲(夜間表演)等限制,故歷來即為台灣民間最普遍的偶戲,而布袋戲劇團亦為台灣偶戲劇團數量最多的劇種。
 
        在演出普及、劇團眾多的情況下,布袋戲角色分類也愈發精細,造型也愈來愈多元。布袋戲表演的方便之處,在於布袋戲劇情不會因角色的眾多,而增加演員增加演出成本,除主演必須增加口音、劇團需增加戲偶之外,角色的增多並不會造成劇團負擔。以下我們就以布袋戲的角色做歸納整理。
 
一、布袋戲的生角
 
「生」是指劇中的男性角色,依照人物性格可分為文生、武生,布袋戲文生武生之差異性在於文生的口白、動作文雅,武生豪邁、粗獷。文生是劇中文質彬彬的正派男子,通常是劇中的男主角,例如梁山伯、陳三、許仙;武生則是具有武功的男子,造型威武瀟灑,動作灑脫俐落,如武松、趙子龍、林沖、周瑜等。在古典布袋戲中文生、武生造型分明,文生是書生、文人造型;武生則是武裝打扮。
 
自金光布袋戲開始,文生武生的性格、造型變成模糊難辨,現代電視布袋戲亦無明顯分別,許多角色都是文武合體,如史艷文、五爪金鷹、素還真、葉小釵、傲笑紅塵等,都兼具文生、武生性格。布袋戲文生武生之差異性在於文生的口白、動作文雅,武生豪邁、粗獷。    
 
 
        生角按年齡則可細分小生、老生、囡仔生(童生)等類別,小生是年輕書生,外型清秀,溫文儒雅;老生則是中年男性角色,布袋戲老生大多留鬍鬚象徵其年紀,因此又稱「鬚生」。其中鬍鬚又依年齡分黑鬍(鬚文)、半黑半白之「摻文」及白鬍子等造型。老生通常飾演劇中之文官、王爺、朝臣等角色。
 
        囡仔生亦即「童生」,京劇中稱為「娃娃生」,頭綁髮髻身穿童裝,造型天真無邪、活潑可愛,臉型稚嫩、綁辮子、帶酒窩,例如哪吒、小金剛、紅孩兒等角色。
 
        囡仔生操偶動作則以仰天、細步、跳躍為特色,表現孩童天真活潑之特質,囡仔生的口白則模仿童稚聲音。唸白亦以俏皮可愛為主,例如:哪吒的出場四句聯:
       
        囝仔講話上膨風,沒影沒跡胡白講,跑去海邊放一個屁,彈死三個海龍王。
 
        布袋戲生角通常以素扮呈現,並無勾畫臉譜,傳統古典戲偶「生」的臉部底色是以白色為主,眉目、嘴唇再畫上黑紅色突顯五官,外型眉清目秀,服飾則按文生武生,及小生老生、囡仔生的區別,穿著該角色所屬之服飾、盔帽。生角所持道具也依其劇中扮演人物,手持各種道具,儒文生多持摺扇,武生則持刀劍,以顯示其角色屬性。
 
        布袋戲生角都是以溫文儒雅(文生),或豪邁粗獷(武生)為特質,且均屬年輕之男性,與其它劇種之差異,在於布袋戲按照年齡不同又細分出多種名稱。
 
 
二、布袋戲的旦角
 
        旦角是指劇中的女性角色,按照人物屬性可區分為正旦、花旦、武旦。正旦通常是劇中女主角,例如五娘、祝英台、王寶釧等;花旦則是俏皮可愛的小女生,多扮演丫環、少女等角色,通常是劇中女配角。武旦是有武功的女性,京劇又稱「刀馬旦」。布袋戲的武旦造型華麗,身披盔甲戰袍,如穆桂英、樊梨花、鐵扇公主等均屬武旦。文旦、武旦操偶動作均為輕盈細步、婀娜多姿,仿如一般女性之身段。
 
 
        依照年齡分類,布袋戲旦角類型繁雜,可細分為角鬃旦(女童)、齊眉旦(少女)、開面旦(中年婦女)、白髮旦(老婦人)……等多種,但總體而言可概分小旦和老旦兩大類。小旦造型年輕美麗,老旦是中老年婦人形相,其中再按角色之年紀與扮演角色細分不同造型。操偶動作則依照年齡差異分為細步、童步、老步等台步。
 
        此外布袋戲女性造型戲偶,如媒人婆、店婆等人物,是歸在「丑」角行當,並非歸於旦角,因其表演是以製造笑料為主。
 
        布袋戲旦角臉部與生角類似,沒有畫臉譜,也都是以白色為底色,再勾勒眉目、嘴部線條,但頭部則加裝毛髮、頭飾,服裝也比生角艷麗。一般旦角手部是空手,少數戲偶手持絲巾、雨傘,至於武旦則大多持長槍,或刀劍利器,武旦造型則多身穿紮靠、後插五營旗,類似淨角妝扮。
 
        布袋戲的旦角與人戲演員扮演的旦角最大特色差異,在於演員扮演旦角是演員本身表演劇中女性台詞、動作,而偶戲旦角則是大都由男性主演模仿女性的聲音,操偶動作也多由男性主演或助演操偶,質言之,布袋戲的旦角大都由男性所擔任操偶、唸白。因此偶戲表演特別講究「五音(生旦淨末丑)分明」,主演者如不能模仿布袋戲各種角色的聲音、語氣,則不能呈現完美的演出效果。
 
三、布袋戲的「花面」角色
 
        「淨」角布袋戲俗稱「花面」,亦即「大花臉」之意。淨角臉譜是精美的彩繪藝術,其外型威猛英武、身穿戰甲紮靠,威風凜凜,是布袋戲中造型最美的戲偶。
 
花面(淨角)臉譜構圖生動活潑,反映角色性格。布袋戲淨角臉譜主要色彩有紅、藍、綠、黑等色,因布袋戲偶頭較小,如採用黃、橙或淺色系,台下觀眾將無法清楚看到戲偶的色澤與線條。且由於偶頭面積不大,因此布袋戲花面構圖大多以大塊色彩呈現,因為構圖、線條太複雜,反而無法表現偶頭臉譜之美。
 
        花面角依性格可分為象徵剛正忠貞的紅大花(如關羽)、脾氣暴躁兇悍的黑大花(如包公、張飛)及反派的青大花(如蓋蘇文)。淨角幾乎都是扮演武將角色。
 
        「花面」除色彩鮮豔、造型獨特外,操偶動作也比武生唸白、身段更加豪邁、誇張,花面手持武器大都為長槍、檝、長矛、關刀等長型武器,表現武將特色。
 
        在金光、電視布袋戲中花面的造型也產生變化,原本的彩繪臉譜消失,改為「青面獠牙」、「三頭六臂」,造型「生毛帶角」新奇鬥艷。
 
 
四、布袋戲的公末
 
        「末」在元雜劇中是最重要的角色,《戲曲辭典》:「末者,開場始事者也。」[3],意謂「末」乃古典戲曲中「開場」之角色,又稱「戲頭」,明代之後戲曲以生、旦為主角,「末」也變成配角。
       
「末」是布袋戲劇中的男性老人,布袋戲界俗稱「公末」。末與老生不同之處在於末角為白鬍、白髮之老者,老生則多黑鬍或灰鬚,老生造型文質彬彬,公末則步伐蹣跚、緩慢,公末年齡也長於老生,多扮演年邁老者。
 
        公末戲偶造型老態龍鍾、動作遲緩,稱為「白闊」;鬚髮全白的叫「春公」,末在布袋戲中角色如土地公、黃蓋、老和尚、怪老子等均屬之。
 
        末的偶頭多呈膚色或白色,一般都有裝上白色髮鬚,由於年紀老邁,公末大多手持拐杖,有的則持菸斗或拂塵,公末的服裝較簡單,一般穿著員外衣、大布衫或印有「壽」字圖案的長袍。公末角色操偶動作都是穩重、緩慢以顯示其老態。
 
        「末」在元代是戲曲中的重要角色,但在布袋戲中顯然不是重要角色,布袋戲的「公末」,大多扮演員外、老僕、父親等配角,也未必是劇中的開場人物。
 
 
五、布袋戲的三花
 
        丑角在台灣傳統戲曲中通稱為「三花」,是劇中甘草人物,以製造笑料為主,如果劇中人沒有三花角色情節將變得枯燥無趣。三花依性別可分為男丑,即俗稱「三花」(如林大、馬文才),女丑則稱「花婆」或「老婆」(如王婆、媒人婆、店婆)。
 
依性格則可分文丑(如蔣幹)、武丑(如殺手)。布袋戲班也將劇中不重要之角色,以丑角呈現,其中大頭仔(奴才)、缺嘴、人相(小人物)、戇童、臭頭、黑賊、殺手合稱「七丑」。在劇中多扮小嘍囉、店小二、花花公子、跟班的角色。三花角色雖然舉止輕佻、言辭俚俗,但都是傳統戲劇中的靈魂人物,有些戲碼甚至是以丑角為主角,諸如濟公傳、殺豬狀元等。丑角的主要功能在調笑,因此造型都以誇張、逗趣,操偶動作也誇大。
 
        布袋戲的三花(丑角)的認定分兩種,一為以臉譜顯示,一為以戲偶造型表現,三花臉譜終戰後受京劇的影響,常在鼻樑處畫白色蝴蝶形,女丑則以兩頰畫紅色圓圈。但布袋戲丑角大多並無臉譜,而是以偶頭誇張逗趣造型呈現人物性格。且因為戲偶是雕刻製成,沒有人體臉型的限制,可以有多種造型變化,因此類別也比演員扮演的丑角豐富多樣。
 
        三花的台詞是所有角色中最自由、即興的,由於三花以搞笑為主,因此口白可以不受劇中之朝代、情節限制,經常出現與劇情時代背景不相應的語辭,而觀眾也不會感到唐突,因其功能原本就在製造歡笑、趣味之故。
 
 
六、布袋戲的雜與獸
 
        「雜」是指布袋戲中無法分類的「其它」角色,諸如妖魔鬼怪、神佛、牛頭馬面、七爺八爺、豬八戒、海龍王等角色,無法分類都歸在「雜」。雜類角色造型是依其特色雕塑,例如妖魔鬼怪或陰差的造型是陰森恐怖,神佛臉譜多彩金色,海龍王、孫悟空、豬八戒則以人身龍猴豬面型呈現。
 
        雜的角色在金光布袋戲時期大量增加,因金光布袋戲劇情大多光怪玄奇,而戲偶造型也變得爭奇鬥艷,許多戲偶刻成三頭六臂、獨眼,或臉部成腳掌形、骷髏狀,這些人物造型或性格,在傳統角色分類中,根本無法歸類,因此統歸為「雜」。
 
        「獸」是指布袋戲中的動物角色,都是以具體的動物形相雕塑,布袋戲常出現的動物有:老虎、龍、馬、牛、蛇、鳥等動物,金光布袋戲則有創造奇禽怪獸,此外,也有戲班以人裝扮黑金剛戲偶。布袋戲中的禽獸操偶方式,常使用杖頭、懸絲或鐵枝撐偶,與一般木偶操作方式不同。
 
        獸類角色也是在金光布袋戲中被大量創造,且造型也不限於龍獅老虎等動物,而是開創出各種奇形怪狀的造型,例如長翅膀的老虎、多頭動物、恐龍、巨型青蛇、怪鳥等,造型愈奇特愈能吸引觀眾,戲偶造型奇特成為金光布袋戲的特色。
 
        雜與獸的角色在金光布袋戲中成為最具特色的戲偶,其種類繁多、造型千奇百怪,表現戲偶雕刻師的創意,也滿足觀眾求新求變的需求。
 
 
 
 
參、布袋戲角色分類的轉變
 
        傳統布袋戲的角色分類大致不離以上所歸納七種類型,但在造型上,傳統戲偶從造型即能分辨角色的忠奸善惡,從內台布袋戲開始,布袋戲角色造型都愈形多元、複雜。現代金光電視布袋戲造型多新奇艷麗,從外型未必能判別人物的性格。此外,傳統古典布袋戲戲偶高度約30公分,頭部約5公分,偶頭與身體比例對稱;內台、金光布袋戲,為使後面觀眾能清楚觀賞,戲偶頭部加大,成為大頭偶;電視木偶則因拍攝鏡頭可以拉近、特寫,偶頭縮小但身體變大,形成頭小身長的造型。
 
 
        布袋戲角色是代表劇中人物屬性,依照生旦淨末丑雜獸的類別,代表各種人物的性格,在造型上不同角色有不同造型,觀眾能從角色的造型,分辨其人格特質,雖然在實際生活常言「人不可貌相」,但在戲劇中戲偶卻是「人可以貌相」,戲劇人物的年齡、性格都真實呈現在角色造型之中,現實人生的外表可以偽裝,但布袋戲角色、造型是無所遁形真實呈現。
 
肆、結論
 
綜觀布袋戲角色之分類,大致不離傳統戲曲生旦淨末丑雜等類型,但布袋戲在台灣流傳三百年之後,由於特殊的社會環境與發展型態,台灣步地戲的角色也產生出異於傳統偶戲的類型,成為台灣布袋戲獨有的特色。歸納台灣古典、金光與電視布袋戲的角色,可以得出下列幾點:
 
一、台灣傳統戲劇角色最多元之劇種
 
       傳統戲劇角色概分生旦淨末丑雜六大類形,而布袋戲在這些大類下,又細分出多種次要類型,例如生角行當中老生依鬍鬚色澤,可再區分出許多種類;丑角也可以不同職業性格再細分多種類別,雜的角色更創造許多神仙、怪獸造型。尤其自內台金光布袋戲開始,各種怪異人物、奇形怪獸造型不斷被創造,這些多元豐富的創意造型是其他傳統戲劇所沒有的。
 
        布袋戲是台灣民間劇團數量最多,最受觀眾喜愛,且演出最普及的偶戲,在市場競爭下,為吸引觀眾、爭取演出機會,各劇團莫不以新奇、詭異的情節取勝,為因應這些玄奇劇情就必須創造更多奇特的人物、禽獸,以滿足觀眾的需求,因此,布袋戲的角色、造型不斷增加,成為角色類型最多的劇種。
 
二、傳統角色分類無法涵蓋現代布袋戲類型
 
       傳統布袋戲角色分類明確,按角色性格、年齡可清楚歸類所屬行當,劇中人物依照造型可以劃分生旦淨末丑五類角色,但金光、電視布袋戲角色則難以歸納角色類型,例如修行千年道行,卻可能以孩童造型呈現,陰沉奸詐的壞人可能是文生造型,花面(淨角)沒有畫臉譜……等,許多戲偶無法歸類在傳統角色類型之中。
 
        布袋戲自從發展到內台的金光戲,為了售票營利吸引觀眾購票觀賞,紛紛出奇致勝改編劇本、改造戲偶,加入機關變景,因此為因應劇情需要,配合大型舞台、燈光、特效,布袋戲偶也增加螢光效果,並改變戲偶造型,一方面吸引觀眾,另一方面加大戲偶尺寸,才能讓觀眾看清楚戲偶造型。而這種改變也顛覆傳統布袋戲的角色分類規則,,金光布袋戲角色不再依照生旦淨末丑雜分類,而是新創獨眼、長角、鑲燈泡等各種造型。而各種奇禽、怪獸的出現,以真人扮演人偶同台的情節也經常可見。金光布袋戲許多角色根本不在傳統角色分類範圍,因此也不能以傳統角色歸類。
 
三、角色性格模糊,文武忠奸難辨
 
      傳統布袋戲人物都是文武明確、善惡分明,文生武生、正旦武旦、忠臣奸臣分野清晰可辨,例如梁山伯屬文生、武松是武生;孔明是忠臣、曹操是奸臣,隨著布袋戲的演化,劇中角色的文武之分、忠奸之隔已日漸模糊,布袋戲角色造型已不再能區分人物的屬性、個性。例如五爪金鷹、史艷文、素還真雖是文生造型,卻是武功高強的角色,反派角色則可能是眉清目秀、溫文儒雅。傳統布袋戲觀眾可由戲偶造型分辨忠奸善惡,現代布袋戲則無法根據造型釐清所屬角色。
 
        傳統布袋戲角色是反映「相由心生」的思維,文生溫文儒雅、武生豪邁粗獷;好人眉清目秀、惡奸面目可憎。但隨著時代的演進,我們發覺人不可貌相,不能以貌取人,反映在布袋戲角色中,即呈現出顛覆傳統既定印象的類別,從布袋戲角色的多元、角色性格的模糊現象,似可象徵現代觀眾對善惡的重新定義。
 


[1] 王國維,《王國維戲曲論文集》「古劇腳色考」,里仁書局82年9月,頁263。
[2] 所謂「古典布袋戲」意旨傳統布袋戲的演出形態,使用「柴棚」(彩樓)戲臺,戲偶高約1尺,有別於外台、金光、與電視布袋戲偶。
[3] 引自《戲曲辭典》,王沛綸編著,中華書局,頁120。



                                                                                                                                此文發表於2013年5月 靜宜中文系  漢文化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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