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
台灣外台歌仔戲的表演形式(一)

台灣傳統戲曲表演大多與宗教酬神活動有關,演出的名目多為神誕廟會、祈福還願、入廟建醮…等信仰因素,質言之,傳統戲曲除了藝術、娛樂、教育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宗教的功能。演戲酬神也向來被視為宗教儀式的一部分,所謂:「誤戲誤三牲」,意指耽誤演戲就等於耽誤祭典儀式,是觸犯嚴重的錯誤,可見傳統戲劇表演與宗教祭典的關聯性。

廟埕向來是台灣民間的藝術中心,不僅是宗教信仰的領域,也是社區的商業聯誼、資訊傳播、休閒娛樂的空間,而廟埕野台更是傳統劇團最主要的表演場所,酬神戲的演出,通常便是廟程搭建組合式戲台就地表演。因此就台灣歌仔戲劇團數量而言,目前登記的歌仔戲劇團約有二百七十團,幾乎全部是以外台表演為主。以室內商業劇場為主的歌仔戲班,如河洛、唐美雲、薪傳歌劇團也都同時兼演外台戲;廣播、電影歌仔戲劇團已完全消失;電視歌仔戲團如楊麗花、葉青、黃香蓮等劇團現僅存楊麗花電視歌劇團偶有演出,其它電視歌劇團都已呈現歇業狀態。質言之,目前台灣歌仔戲唯一常態、固定的演出形式僅存外台歌仔戲。

這種在民間廟會的野台表演形式為了與由政府或藝文團體所主辦的藝術季或戲劇匯演、校園或社區巡迴、國家劇院及文化中心公演等「文化場」有所區隔,一般劇團都稱之為「外台戲」或「民戲」;相較於「文化水平」較高的「文化場」而言,「外台戲」或「民戲」也意謂著演出品質較簡陋。其實文化場的演出未必是在室內劇場,許多文化場也是在外台表演,但戲班並未歸為外台戲,這兩者分類的最大關鍵便是依據主辦單位(官方或民間)或表演性質(藝文活動或廟會酬神)來定位「外台戲」或「文化場」而本文是以廟會野台的表演形式為範疇,也就是以民間所定義的「外台戲」為主而加以介紹。談及台灣外台歌仔戲的表演形式,可從外台歌仔戲的表演流程、外台歌仔戲劇場、外台歌仔戲班的營運、外台歌仔戲的特色、外台歌仔戲的現況等五個面向著眼論述。

【外台歌仔戲的表演流程】

外台戲的演出從請戲、搭台、演出都有既定的程序與規則,下面就以民間演戲流程,從廟方聘請戲班的決策、戲台搭建與演出準備、扮仙到正戲的表演,說明外台戲演出的流程:

一、請戲的決策

在廟寺所供奉的神明壽誕前夕,廟方主事者(通常是指廟方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爐主、總幹事或廟公)就要決定聘請哪一劇種、劇團擔任演出。一般而言,凡重要祭典如建醮、主神壽誕都會演出「人戲」(亂彈戲、歌仔戲、客家戲等);配祀神明壽誕或信徒還願酬神、每年輪值爐主的過爐交接儀式、年底酬神的平安戲則較常聘請「偶戲」(其中以布袋戲最普遍)或播放外台電影、康樂晚會表演。當廟會籌備期間,戲劇演出也會被視為宗教祭典的一部份,此時廟方主事者就會研商決定預定聘請之劇團。許多劇團或戲班經紀人(班長)也會主動前來自我推銷,爭取演出機會,戲班稱之為「打戲路」,決策確定後廟方或請主即邀請劇團預約演出時間、場次,即所謂的「請戲」。台灣梨園諺語有:「嫌戲沒請,請戲沒嫌」,意謂假如嫌棄該劇團就不要聘請,一旦決定聘請就不要嫌棄戲班的演藝素質。

廟方在通知劇團確認演出時間場次之後,雙方即簽訂「定戲憑單」,書明演出日期、戲金和訂金,及「班長繩仔錢」(班長是戲班與廟方的仲介者,即現所謂的經紀人;繩仔錢即指牽針引線的酬勞,所謂班長繩仔錢即是指傭金、仲介費),並註明請主在演出期間應提供的民生必需品,如白米、豬肉、花生油、瓦斯桶、衛生紙、茶葉等用品;其次對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或突發狀況(如戲台倒塌、停電等)無法演出時之責任歸屬也一併書明,最後則確認戲籠搬運費用由劇團或請主支付。「定戲憑單」簽訂後一式兩份由戲班和請主各執一份作為憑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二、戲台的搭建

戲台搭建時間通常在演出前一天或當天上午搭建戲台,戲台外型如閩南式建築,屋頂有單向斜式(前簷高、後簷低)和懸山式(中脊高、前後簷低)兩種。

戲台結構早年都是以竹竿架設骨架,現都已改用鐵製鷹架組合而成,骨架架設完成後,再舖上木板(戲棚板)作舞台,戲台屋頂和左右後側蓋上帆布,形成鏡框式舞台。戲台搭建完成後,再由戲班工作人員吊掛中隔幕區分前後台,並舖上地毯,安置燈光、音響設備,再將戲籠(戲箱)搬上後台,待演員抵達後由箱管人員將戲服、道具吊掛陳列。

外台戲舞台搭建費用通常由請主支付,如大型演出需要較大空間則由劇團自行搭台,有些劇團為爭取演出機會也會自行吸收搭台費以減少廟方負擔。搭台費用由何方支付會在「定戲合約」中註明,目前一般搭台費用約六千到八千元。

三、演出前的準備

一般外台戲每天演出兩場,日戲約在下午兩點半,夜戲則在晚上七點半左右,在演出當天中午前,戲班演員、樂師就必需到戲台集合,準備日戲的演出。

由於多數民間劇團專職演員不足,通常必需外調臨時演員來支援,而且一般民間劇團並沒有使用劇本,為使演出順利,因此在演出前必需由戲先生(導演)「講戲」,之後再進行「套戲」(排演)。套戲的重點大都是出場人數眾多的段落,必需安排出場順序及行進路線。此外,武戲部分也必需排演以免在演出過程中發生危險。

以往在演出之前,主事者會向戲班「點戲」,點戲者還會致贈紅包,或在演出時「貼賞金」,以示捧場。目前外台歌仔戲鮮有點戲的情況,通常是劇團提出劇目徵詢請主意見,經主事者同意即決定演出劇目。

四、正戲開演前的規矩

按台灣民間演戲習俗,凡是在廟埕演出,必定要先「扮仙」,再表演正戲。扮仙戲是屬於吉慶戲的一種,中國傳統戲劇演出前常加演幾段短劇作為開場戲,為信徒祈福,在浙江紹興戲稱為「口彩戲」、「討彩戲」,有討個好彩頭之意;廣東粵劇、潮州戲則稱「例戲」,是按照慣例必定要演出的吉祥戲;福建莆仙戲稱為「弄仙」,是扮弄神仙之意;台灣各劇種則均為「扮仙」。所謂扮仙是指演員扮演天上神仙為神明祝壽並祝福地方風調雨順,善男信女平安;而扮仙的戲碼通常會依戲金的金額或神明的位階而定。戲金高,演員人數較多,或廟宇供奉之主神,神格較高(如玉皇大帝、媽祖、佛祖)時,就演出〈大醉八仙〉、〈蟠桃會〉、〈天官賜福〉等腳色較多的扮仙戲碼;戲金不充裕或酬神對象神格較低(如土地公、三太子、大眾爺),就演出腳色較少或劇中仙神格較低的戲碼,在所有扮仙戲中,最常演出的戲碼是〈三仙會〉或〈三仙白〉,因其出場腳色少,且最簡短之故。在扮仙戲表演結束之後,才正式表演歌仔戲。

外台歌仔戲除了要先「扮仙」祈神之外,在正戲演出前亦會以「鬧台」熱場,同時也知會觀眾好戲即將上演。所謂的「鬧台」,就是後場樂師敲擊鑼鼓,吸引群眾到台下聚集。鬧台後,劇團團主或資深演員會在後台廣播「報幕」,內容大意是介紹演出劇團、恭祝某神明千秋華誕,並祝福請主和眾信徒「四時無災大賺錢」。

外台歌仔戲在民間廟會演出時經常會碰到兩團以上戲班同時演出的情況,稱之為「對台」,當兩團以上戲班一齊表演時,一般都有一團作為「正棚」,其它劇團則為「副棚」。正棚通常聘請規模較大的劇團擔任,因此戲台比副棚大。如果是不同劇種「拼台」,則以傀儡戲、北管戲、歌仔戲、布袋戲或皮影戲等先後順序排定正副棚,該先後順序排定是因為傀儡戲通常用於除煞、祭天、開廟門等宗教科儀,有濃厚的宗教性質,故民間以傀儡戲班為首;北管戲早期稱為「正音」,其戲劇語言稱為「官話」,且扮仙戲又屬北管戲的一種,因此是最正式的劇種,故居其次。而歌仔戲優先於布袋戲、皮影戲是因其戲班規模比偶戲團大之故。

如逢對台演出,演出前正棚戲班會以嗩吶吹奏「牌子」(曲牌)或打鑼鼓點知會副棚戲班準備開演,假如副棚也準備就緒則以嗩吶或敲打梆子回應。之後正棚開始以鑼鼓樂鬧台,副棚必需跟隨演奏呼應。且正戲上演前的報幕,正棚必需先介紹其他副棚劇團以示尊重,副棚也會禮貌地廣播回應,最後正棚劇團先演出副棚才能開演。這種相互尊重、彼此鼓舞的規矩使劇團之間關係更為和諧,同行情誼更深厚。

五、正戲的表演

外台歌仔戲演出大都十分簡陋,不僅演員精簡,布景單調,更遑論舞台美術、燈光、音響。一般演員在十人以下,常有一人兼演幾個角色的狀況,文武場則縮簡到四人左右,其中文場一人負責所有彈撥樂器(三弦、月琴等),一人負責吹管樂(嗩吶、笛子、簫、鴨母笛等樂器),武場則通常由兩人擔綱,頭手鼓一人,負責小鼓、通鼓、手板、梆子等樂器;鑼鈔一人,負責小鑼、鐃鈸和響盞。演出人員的精簡主要是因戲金低廉,迫使戲班裁減人員降低成本。

外台歌仔戲演出時間通常在兩小時三十分以上,演出時間太短還會引起請主不滿。由於廟會表演以熱鬧為重,因此請主非常在意表演時間長度,而戲班也會刻意拖長表演時間,並將音響開到極高分貝,以營造熱鬧氣氛。但也因而經常引起附近住家的抗議,並要求警察取締噪音污染。

外台戲劇在表演結束後,都會由小生穿著狀元服、小旦穿鳳冠霞披出場向觀眾行禮致謝,稱為「鬧虎」。小生著狀元服象徵金榜題名,小旦穿鳳冠霞披代表洞房花燭,兩人一齊出場表示闔家團圓,這是觀眾、信徒們共同的期望。鬧虎也意謂著戲劇表演告一段落。廟會外台演出並沒有「謝幕」,通常是由團主廣播感謝觀眾欣賞,祝福大家平安順利並且預告下一場演出戲碼即宣告演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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