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
金光歌仔戲也可以是好戲

所謂「金光歌仔戲」,一般是指大量運用聲光特效、舞台技術演出的歌仔戲。也有人將「胡撇仔戲」歸納為金光戲。其實所謂的「胡撇仔戲」,原有胡搞亂攪之意,其結構是由一些與傳統戲曲不相關的內容所拼湊而成的表演型態,比如在歌仔戲演出中穿和服拿武士刀,或跳艷舞唱流行歌曲,這些內容無論在戲劇語言、唱腔音樂、表演型式上,都不符合歌仔戲的基本屬性,因此會產生一種不倫不類的感覺。而金光戲結合聲光舞台技術如應用得宜反而有助於發揮戲劇效果,因此金光戲與胡撇仔戲應截然區分。

藝術與科技、傳統與創新並非對立,我們不能因傳統戲曲結合現代科技而斥之為違背傳統,更不能以其是否合乎「傳統」來判定他的藝術價值。

一般文人雅士對金光戲總是抱持鄙視的態度,但事實上金光戲之所以能在民間廣為流傳必有其充分的條件,這種群眾魅力並不會因知識份子的喜惡而改變。在一片迷信傳統、堅持復古的聲浪中,我們必須冷靜思考何謂傳統?回歸原點是否為傳統戲曲唯一的選擇?

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傳統曲藝在現代社會中早已面臨適應不良的困境,而所謂的傳統也並非完美無瑕,它必先經歷時間的考驗、民眾的取捨才能流傳久遠,戲曲的發展也是如此,在歌仔戲的發展過程中也曾廣泛吸收各種戲曲菁粹,融合許多新的內容才演變成現在的樣貌。歌仔戲一旦形式固定、發展定型必將流於僵化,因此我們必須肯定傳統的文化意義,也必須接受改變,包容創新,才能留給「傳統」一個發展的空間。

金光歌仔戲的起源可追溯到早期內台戲演出型態。內台戲是屬營利性表演,?增加票房收入,戲班無不出奇致勝,運用聲光特效、改良服飾、充實舞台道具、製造噱頭以吸引觀眾。這種創新可以擴張戲劇效果,增加戲劇美感,原本就無可厚非。

大凡排斥金光戲的主要因素,是以其加入非必要的表演元素,諸如放乾冰、吊鋼絲,運用震撼的聲光、華麗的佈景,增加西洋樂器、現代配樂,造成形式重於本質的現象,更誤導觀眾欣賞的重心。這種改變限制了原有身段和唱腔的發揮,演藝技巧因而扭曲、退化。

我們必須承認聲光舞台、佈景特效的設計不僅是技術問題,它本身也是一種藝術創作,當然這些現代科技如被誤用、濫用,反而將破壞戲劇特色,但只要設計良好、應用得宜,傳統戲劇為何不能結合現代科技?

傳統戲劇本是融合音樂、舞蹈、文學、美術等多種藝術的綜合藝術,隨著時代的演進,聲光舞台技術當然也能納為傳統戲劇的構成元素之一。戲劇表演是屬於集體創作,除了好的演員、劇本、樂師,更需要優秀的幕後技術人員將它具體呈現,而聲光舞台設計只是其中的一環,濫用聲光特技和演技底劣唱工粗糙,其實是相同的道理,無論任何表演藝術都存在同樣的問題。

歌仔戲發源至今不過百餘年,它還有許多發展的空間,也可以包容各種演出型態,其中落地掃表現歌仔戲原始質樸之美,野台戲保有歌仔戲活潑自由,即興創作的特色,金光歌仔戲光彩奪目能滿足觀眾感官需求,電視歌仔戲扮相俊美、賞心悅目;歌仔戲的生命力就在各種表演型態中呈現。因此,蘭陽戲劇團的本地歌仔,陳美雲、漢陽歌劇團的野台戲,河洛、明華園的現代歌仔戲都各有精采之處,我們無由以最原始的本地歌仔為標準,排斥其它演出型態為非「傳統」,否則傳統戲劇只能原地踏步無法開展。

因此,不唯聲光舞台技術可以融入,且其樂器、曲調、劇本、服飾、劇場也都可以嘗試改變,因為堅持傳統、固步自封必導致滅絕。

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應用現代資源襯托傳統戲曲之美,而不是金光歌仔戲?不值得發揚的問題,因為金光歌仔戲的存在是一項事實,更重要的是金光戲也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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