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俗語篇
宜蘭俗語初探─民變與械鬥事件

【民變與械鬥事件】

宜蘭的開發是典型的「官未闢而民先墾」形態,漢移民在拓墾蘭陽平原的過程中,完全是武裝自衛自力更生,未得到官方的協助與保護。至嘉慶十五年(西元 1810 年)清廷勉為其難的將宜蘭收歸版圖,十七年設噶瑪蘭廳派官治理,但因官員任期是「三年官二年滿」,多數官員無心經營規劃廳政,因此民眾對官員也多持輕蔑態度。

官威不彰,民眾對政府缺乏信賴感,加上初闢地區勢力範圍不清,新墾移民為爭奪水源、土地、利益,難免引發衝突,因此台灣有「三年一小亂,五年一大亂」之稱。同樣的故事也在蘭陽平原上演。宜蘭地區的民變事件有林泳春抗辦軍工事件,吳集光焚掠閩莊事件,吳磋、林汶英殺通判董正官事件;分類械鬥則有閩粵械鬥、漳泉械鬥、姓氏械鬥、挑夫械鬥以及最特殊的音樂派系西皮、福路械鬥等。在清廷統治宜蘭短短的八十三年之間發生八次的民變械鬥事件,除了「民風強悍」的因素之外,政治腐敗、官威不彰,或許才是最主要的因素。

<董大老吃韭菜> 
咸豐三年(西元 1853 年)清廷政府因軍糧不濟,向富紳籌借勸募並向民間收購倉穀,因而刺激米價高漲,引發民怨。且官方收購價格過低,勢同變相徵收,造成官逼民反局勢。當時吳磋、林汶英召集群眾以梅州(今宜蘭梅州里)為據點,抗拒官府賤價蒐購糧食。八月十四夜噶瑪蘭通判董正官會同營都司劉紹春圍捕吳磋等義民,當時噶瑪蘭廳「義首」林汶英通知吳磋防範,吳磋乃派王強等埋伏於斗門頭樹林,待董正官通過時將其刺殺並割斷首級。董正官被殺之後首級滾落韭菜園,故言其吃韭菜。(資料來源/周家安)

<董大老死埤口-有功打無勞> 
董正官遇害時營都司令劉紹春因救援不及,據報後曾領兵反擊造成多人負傷原本有功,但次日吳磋率眾人入城查看稻倉存糧,劉紹春竟畏懼藏匿毫無抵抗,因而遭到革職。原本有功卻變成撒職,所以是「有功打無勞」。埤口在今宜蘭市新生國小對面。

<陳林李 結生死> 
根據《宜蘭縣誌》記載:清朝同治年間,羅東、冬山地區,林李兩家族因賭博滋生糾紛,陳姓居中調解,但林姓不從,遂使陳、李兩姓聯合對抗林姓家族。當時各姓氏糾集同族,聚眾械鬥,造成死傷,後因清廷派兵鎮壓,方告平息。從此陳、李與林姓家族之間,即形同水火,不相往來,迄今仍有一些家族堅持陳、李與林姓不通婚的家規。

<陳無情 李無義 姓林仔娶家己> 
這是同治年間陳李林三姓械鬥之後,林姓家族所言之語,意即陳李兩姓無情無義,林姓氏族只好自相通婚,「同姓不婚」乃台灣各地普遍之婚姻禁忌,然而宜蘭地區卻無此避諱。家父、家母皆姓林,且家族不得與陳李兩姓通婚即為一例。

<西皮倚官 福路逃入山> 
嘉慶年間以來,北管戲曲盛行於蘭陽平原。北管戲曲分西皮、福路兩派;西皮以「堂」、「軒」為名,主要樂器為吊規仔,供奉田都元帥為戲神;福路派則以「社」為名,主要樂器為殼仔絃,奉祀西秦王爺。同治以降,兩派子弟時而發生械鬥,當時西皮分布沿海地區,且人多勢眾,與官府關係良好;福路則據山區,勢單力薄,故稱「西皮倚官 福路逃入山」。另一說法是西皮依附舉人黃纘緒,因此聲勢大增,福路派領袖陳輝煌則在同治十年(西元 1874 年)率領子弟隨羅大春開闢蘇花公路,故言其逃入山。

<金蠅拼海蚋仔> 
西皮、福路相爭,兩派子弟互詆對方為金蠅與海蚋仔。西皮奉田都元帥為戲神,傳說田都元帥是個棄嬰,由毛蟹濡沫養育長大,因此其神像造型或於嘴邊畫有蟹腳,或在其額頭繪上畫毛蟹圖形,西皮子弟因此就以「海蚋仔」為圖騰。福路子弟藉此譏其為專吃腐蝕物,而西皮派則反譏福路子弟如同蒼蠅般沾食發爛的食品。

<金蠅捻翅做蔭漬(豆鼓) 海蚋仔拗腳變豆乳> 
宜蘭西皮、福路之爭時兩派弟子互詆之辭。西皮子弟譏諷福路派為金蠅,故謔稱如將金蠅翅膀捻去即成為豆鼓。而西皮子弟是以沙蟹(海蚋仔)為標誌,故福路派戲稱將海蚋仔的腳折斷就會變成豆腐乳。

<豆腐刀削蕃薯皮> 
西皮、福路爭鬥期間,宜蘭有綽號豆腐珍仔和蕃薯舍(即黃及西)分主兩派。當時西皮派的蕃薯舍財大氣粗,而西皮派的豆腐珍仔則較弱勢。有一年王爺誕辰,豆腐珍仔聘雇幾個陣頭在蕃薯舍家反復繞圈遊行,蕃薯舍不察,誤以為對方陣頭眾多,基於「輸人不輸陣」的理念,同年田都元帥生日時,蕃薯舍就花費鉅額擴充場面,以搏回顏面,地方父老戲稱此事為「豆腐刀削蕃薯皮」。

<豆腐陣拼蕃薯舍> 
據說豆腐珍仔與蕃薯舍拼陣,由於陣頭數量太多,難以估算,於是雙方約定,凡屬豆腐珍仔聘雇的陣頭在通過分駐所時,只遊行不吹奏,以利統計雙方陣頭數量。事後豆腐珍仔卻派人至遊行隊伍中散佈謠言謂:日本大人(警察)正在講電話,下令陣頭經過分駐所時不得吹奏,後來估計結果,福路派的豆腐珍仔的陣頭就遠勝過西皮的蕃薯舍。

<西皮濟不如福路齊> 
北管子弟軒社對立時期,西皮派雖人多勢眾,卻不若福路派子弟團結。濟,眾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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