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俗語篇
宜蘭俗語初探─民俗信仰的俗語

【民俗信仰的俗語】

民俗活動是農業社會民眾休閒生活的主要活動,宗教信仰則是民眾心靈的依靠,宜蘭地區的宗教信仰虔誠,民俗活動也十分盛大,其中以頭城的搶孤、宜蘭城隍出巡、利澤簡跑尪、二結王公過火、二龍村划龍船均具有地方特色。在生命禮俗當中,則有「閃冬」的特殊習俗。

<二月初八-人看人> 
往昔宜蘭市城隍廟出巡繞境活動(現與東嶽廟輪流舉辦),各種藝陣、神將都出陣踩街,熱鬧非凡,也吸引各地民眾來觀賞,當天宜蘭市區人潮洶湧萬人空巷,因此是人看人。台北地區則有「五月十三人看人」之諺語,是形容五月十三日大稻埕迎霞海城隍之盛況。城隍信仰原本是先民對城廓和護城河的崇拜,後來演變為人格神,屬司法類神明,鄉當於人世間的地方法院(衙門)和警察局。

<洲仔尾划龍船-看人幹譙> 
礁溪二龍村的龍舟競賽是最具特色的民俗活動,當地龍舟賽是由洲仔尾和淇武蘭兩村對決。比賽時沒有裁判也沒有鼓手,終點無需搶旗奪標,且採站立式划船。由於比賽方式特殊容易發生爭執,兩村村民經常互不認輸,且相互責罵,因此以前到洲仔尾觀看龍舟競賽總會看到兩隊選手破口大罵,可見競爭之激烈。

<閃冬才會輕鬆> 
「閃冬」是宜蘭特有的婚俗,是指出嫁滿四個月的女兒,可以在六月初六、十六或二十六日回娘家渡假,稱為「閃冬」。待假期結束後,娘家還要準備禮物讓她帶回婆家,這是宜蘭人關愛女兒的表現。

<烏沙拜老大-總收去> 
據傳嘉慶元年(西元1796年)吳沙入蘭之後,次年農曆七月十五日舉行普渡祭拜老大公、好兄弟(孤魂野鬼)。由於是噶瑪蘭第一次舉行中元普渡,因此在祭典之後所有的牲禮竟然都不翼而飛,民眾咸信那是因為噶瑪蘭的孤魂野鬼饑餓已久,因此將所有祭品都搶走之故。這句話也隱喻貪得無厭或毫不客氣。

<吃飯像搶孤> 
比喻吃飯像搶孤一樣,爭先恐後,互不相讓。搶孤是頭城著名的民俗活動,曾經停辦了四十三年,直到一九九一年才恢復舉行。

<補冬補喙孔> 
補冬是在立冬(新曆11月7日)當天進補。早期人民飲食粗劣肉食不多,營養攝取不足,故需要在立冬之日燉煮補品,俾強身補氣,度過寒冬,故言「補冬」。因為補冬就是以吃補品為目的,故謂「補冬補喙孔」。

<宜蘭人吃精> 
意謂宜蘭人講究吃的品質。精,音同妖精之精。

<驚王公生 毋驚過年> 
二結地區的俗語。二結鎮安廟主祀古公三王,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日原本為三王公誕辰,村民要照例舉行廟會祭典,並宴請親友。因為祭祀、宴客必需花費鉅資,而過年只在自己家中度過,不必鋪張。因此,當地居民只擔心王公誕辰,不怕過年。後來考慮廟會日期與過年相近,為避免短期內花費過多,且為準備過年疲於奔波,遂將三王公誕辰祭典改在十一月十五日舉行。

<二結王公請會著就免吃藥> 
形容二結王公之中的老三王公精通醫術、非常靈驗,病患如請得到三王公來醫病,則不必吃藥就可以痊癒。據說二結王公最擅於驅鬼除煞和治療精神疾病。每年農曆 11 月 15 日二結王公廟過火,所用木炭達二萬五千公斤以上,是全國規模最大的過火儀式。

<請二結王公-尾步了> 
五結鄉二結鎮安廟所供奉的古公三王神威顯赫,民眾遭遇重大事故才會請王公出面處理,凡是需要請出二結王公就表示事態非常嚴重,已經是最後一招了,王公再無法解決就沒指望了,因此是「尾步」了,由此可見宜蘭人對王公的信賴程度。

<陳阿交過火-皮脫脫> 
陳阿交頭圍人,一年到壯圍永鎮廟(供奉開漳聖王)參加過火時,因不慎跌倒致全身燙傷皮膚脫落。而後就以陳阿交過火-皮脫脫( Liu ‵ Liu ),來形容事情都糟透了。

<吃酒會起廟> 
酒後提議建廟的構想,比喻口說無憑,談談而已不能當真,因蓋廟茲事體大,並非酒後閒談所能決定。「會」讀音同開會之會,是討論之意。

<傍神做福> 
托神之福,引喻找藉口之意。若非祭拜神明就沒有豐盛的菜餚,為了吃,於是假藉祭典滿足食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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