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信仰
台灣媽祖的母親意象
緒論
 
媽祖是台灣重要民間信仰。明末清初大批閩粵移民,自唐山過台灣,由於渡海過程艱難危險,海神媽祖成為渡海移民的心靈慰藉,且台灣地形四周環海,早期交通以航運為主,許多沿海居民依靠捕魚維生,因於對海洋的恐懼更強化媽祖信仰,因此早期台灣媽祖廟大都面向大海,彰顯媽祖的海神性格。
        隨著移民拓墾區域的擴張,與社會的發展變遷,媽祖信仰逐漸向內陸、山區擴展,而媽祖也不再祇是航海守護神,而因應產業與社會的需求,轉化為農業神、醫神、戰神、財神……。從移墾初期台灣媽祖神蹟中可觀察,媽祖重要神蹟涵蓋農漁養殖業,尤其又以降霖助農事最普遍,許多媽祖都有雨水媽、過水媽、潛水媽之稱;其次,消除瘟疫、病蟲害;拯救颱風、洪水、震災;為信徒醫病、護童的神蹟也比比皆是。此外,在清代媽祖有為官兵助戰、平亂、驅逐盜匪之說,二次大戰期間各地媽祖都有「接炸彈」、「救軍伕」等傳說[1]。媽祖在台灣已不僅是海神信仰,而發展為多職務、多功能之神祈,信徒幾乎凡事都向媽祖祈求庇佑,台灣媽祖已成為全能之神。
        台灣媽祖信仰盛行自清初,媽祖崇拜的普及源自移民渡海的需求、清廷的推波助瀾,但媽祖之所以成為台灣民間重要信仰,更關鍵的因素,就是媽祖的「慈母意象」。從台灣媽祖的稱謂、造型及民間傳說的神蹟觀之,媽祖已經由海神信仰轉化為母親之神,質言之,媽祖因具有母親的特質、慈母的形象,信徒會將對母親依賴感投射到媽祖的信仰,使媽祖成為「母親之神」,而普受百姓愛戴。
        媽祖的母親意象,並非宗教的「創世主」、「造物主」[2]的概念,媽祖並無創造宇宙萬物、宰御萬物的傳說,而是以「慈母的形象」,守護百姓庇佑信徒。每當人們焦慮不安、痛苦無助時,總是尋求母親的慰藉,而媽祖的意象正如同慈母般,溫和、慈祥、包容、關懷,可以撫慰每一個受創、不安的心靈。
        瑞士心理學家榮格(Carl gustav Jung)曾提出人類集體無意識的原型,或原始意象(the archtype/primor-dial image)理論,其中「母親原型」神話中的女神是其主要的形象表現。榮格的學生,德國心理學家埃利希‧諾伊曼(Erich Neumann)則提出「大母神原型」詮釋(Archetypal Great mother)是人類心理原始意象。
        台灣在漢人墾拓初期,移民唐山過台灣仰賴媽祖保護航行平安,來台之後,面對不可知的未來,和多災多難的環境,人民生活困苦、心靈空虛,又亟需母親之神媽祖的庇佑,因此媽祖信仰超越早期的海神信仰,如水仙尊王、玄天上帝;更取代族群守護神,如開漳聖王、清水祖師、保儀大夫、三山國王等神祇,成為台灣重要的民間信仰。從媽祖的名號、造型觀察,媽祖是象徵母親的意象,質言之,媽祖就是台灣人民共同的母親。是信徒在「天上」的聖母,永遠眷顧著人世間的孩子。
        母親之神(大母神)也是許多宗教共同的現象,諸如:佛教的觀世音菩薩、度母(tara)、道教的王母娘娘、天主教的聖母瑪利亞,都是代表「母親」的意象,這些母親之神也都是各宗教的重要信仰,無論任何族群、地域、宗教,慈祥的母親之神都是信徒心靈依賴的對象,即使在不同宗教中各有不同的名號,但兒女對母親的依戀則是普世皆然。
 
從媽祖稱號看人神的關係
 
媽祖原為「女巫」信仰[3],宋徽宗時因路允迪出使高麗,途中遇陣風得媽祖救援,平安歸來,徽宗乃賜「順濟」廟匾[4],媽祖正式由「女巫」崇拜轉化為神格。自宋高宗冊封媽祖為「靈惠夫人」;宋光紹熙元年(1190),以救旱大功褒封,進爵「靈惠妃」;元世祖至元18年(1281),封「護國明著天妃」。
        至明太祖時,封為「天妃」,明成祖則冊封「天妃」;清康熙22年(1683),因施琅將軍攻台,因媽祖助戰有功,乃加封「天后」,自此媽組成為女神地位之最高階級。康熙之後媽祖封號均為「后」級,且封號字數不斷增加,其地位倍受尊崇。
        無論歷朝對媽祖封號為何,民間顯然並未以官方正式「封號」天妃、天后稱呼,而是以「家人」般的稱謂,暱稱「娘媽」、「媽祖」、「媽祖婆」、「婆仔」、「聖母」、「姑婆祖」……。人神關係從神聖與世俗的對立,轉化為「親情倫理」關係,而這種關係的建立,正是媽祖信仰常民化的表徵,質言之,民眾並未將媽祖視為高高在上的「天后」,而是將媽祖當作家人般的親密,我們由民間對媽祖的稱謂,可以印證這種「倫理化」的人神關係,而這些稱謂都是以媽媽、祖母、婆婆等最親密的親屬稱呼,反映媽祖與信徒之間的親密關係。
 
一、民間對媽祖最早的稱呼
 
媽祖的官方封號自宋高宗冊封「夫人」,到清康熙封「天后」,一路扶搖直上地位愈來愈崇高,但民間則常會將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神,落實到人間,成為人倫關係。例如:王爺「公」、佛「祖」、關帝「爺」、七星「娘媽」、土地公「伯」、瑤池金「母」、觀音「媽」、「婆姐」等,藉親屬稱謂將神聖不可侵犯的神,下放到人間、家庭,成為倫常親屬關係。
        媽祖在民間最早稱號是「林氏女」、「林夫人」、「神女」、「龍女」[5],意謂具有神通的林姓女子,當時神人關係並不熱絡。媽祖受封之後,民間稱呼為「娘娘」,如:天妃娘娘[6]、聖妃娘娘。娘娘是皇帝對妃子的尊稱,而稱娘娘之神並非單指媽祖,尚有七星娘娘、註生娘娘、女媧娘娘等。可見最初尚未建立「倫理關係」,信徒對媽祖雖尊敬卻不親密。
 
二、「娘媽」之稱謂
 
        福建地區稱媽祖為「娘媽」,早期金門、澎湖地區亦稱媽祖為娘媽,台灣地區最古老的媽祖廟,澎湖天后宮原名即「娘媽宮」,爾後地名為「馬公」,明吳還初著《天妃娘媽傳》亦稱「娘媽」。《天后聖母聖蹟圖誌》言:「湄人則共呼之曰姑婆,閩人則統稱之曰『娘媽[7]』」。
        娘媽顧名思義是漢人對母親的稱謂,娘與媽都是指母親、媽媽、將神稱呼為娘、媽是人神的倫理化,象徵彼此關係之密切。
        許多學者認為,娘媽之「娘」是引自「林默娘」之「娘」字,媽則是對女神之尊稱,但媽祖本名是「林默」,娘是對女子普遍之稱呼,應非引用其「娘」字。個人以為娘應指「娘娘」之意,蓋自宋光宗至清康熙22年之間,媽祖均封為「妃」級,而民間尊稱「妃」為娘娘,應是「娘媽」之「娘」由來。
 
三、「媽祖」、「媽祖婆」與「婆仔」
 
        媽祖是台灣民間最普遍的稱呼,意指媽媽、祖母、祖先。清趙翼〈陔於叢考〉言:「土人呼神為媽祖,倘遇風浪危急,呼媽祖則神披髮而來,其效立應;若呼天妃則神必冠帔,恐稽時刻。媽祖云者,蓋閩人在母家之稱也。」此言福建人稱神為媽祖,且遇危及呼叫媽祖則披髮而來,呼請天妃則整妝而至,恐將延誤時辰,因此一般均稱呼媽祖。
        清代文獻大都稱呼媽祖,如〈澎湖紀略〉「三月媽祖誕時,眾魚來朝。」、郁永河《海上紀略》「海神惟馬祖最靈。」、《裨海紀遊》竹枝詞有「馬祖宮前鑼鼓鬧」之詩句,註文則言「土人稱天妃神曰馬祖」「舟人大恐向馬祖求庇」[8],清代文獻中屢見「媽祖颶」、「媽祖會」等名詞,可見清代台灣已通稱「媽祖」,稱媽祖是以媽媽、祖母稱之,顯示神人成為親子關係,是將媽祖視為至親。
    所謂「媽祖婆」「婆仔」除指媽媽、祖母,又有婆婆之意,婆婆是女子婚後對夫婿母親之稱謂,亦為婦女在夫家最親密的女性長輩,稱「婆」則代表其年長,而非平輩或晚輩。當媽祖婆成為媽媽、祖母、婆婆時,人神之間即成為家人,不再是神聖、高貴的神明。
 
四、「姑」、「姑婆」、「姑婆祖」
 
    《福建省志》「天后傳」云:「湄洲林氏族人稱媽祖為『姑』」,「至今湄洲林氏宗族婦人,將赴田者,輒以其兒置廟中曰:『姑,好看兒!』遂去。去常終日兒不啼不飢,亦不出閾,至暮婦歸,各認己子攜去,神猶親其宗人之子云。」[9]此謂姑者意指「姑母」或「小姑」。意將媽祖稱為姑媽或丈夫之姐妹─小姑,自然會協助照顧宗親之子。
    姑婆是祖父之姐妹,姑婆祖則指曾祖父之姐妹,皆屬女性長輩。而稱姑、姑婆、姑婆姐者,均為林氏宗族,是將媽祖視為本家。台灣各地林氏家廟、宗祠多有配祀媽祖,稱為「姑婆祖」,且非奉祀在正殿尊位,而供奉在左右廂房,因為媽祖祇是林氏宗親、女兒,並非林氏的始祖,媽祖再偉大也不能僭越林姓祖宗。
        「姑婆」或「姑婆祖」是林姓家族對媽祖的暱稱,而林氏宗親有「姓林的媽祖顧子孫」之俗諺,意謂媽祖姓林,將會特別照顧林姓子孫。
        無論姑、姑婆、姑婆祖都代表親屬關係,稱為媽祖為姑婆、姑婆祖,強調林姓與媽祖具同宗之血緣關係,比一般信徒更密切。
 
五、聖母、天上聖母
 
        聖母、天上聖母是信徒對媽祖較尊崇的稱呼,意指神聖的母親、在天界的母親。正如天主教的「聖母」,基督教的「天父」,是神聖、超越的媽媽。凡人在人世間有生母,生我、養我、教我,在天界則有另一位聖潔的母親,永遠眷顧、護佑著她在人間的孩子,故曰「天上聖母」。
    「天上」有別於世俗、人間;「聖母」則強調其神聖性。人間的母親是凡人,能力有限,天上的母親則具有神力,可以庇佑兒女。
    信徒將媽祖當作在天上、神界的母親,彼此關係更加密切,母親愛子女是出自天性,媽祖庇佑子女也是自然之事。對媽祖信徒而言,天上的聖母就如同人間的母親般,永遠眷顧著她的兒女。
 
台灣媽祖的媽媽造型
 
    民間對媽祖的認知,普遍依照明末照乘和尚《天妃顯聖錄》之說,宋代文獻並未明確記載媽祖誕辰及飛昇年代,關於媽祖壽命,元明兩代文獻則言其「未三十」「三十餘」「室處幾三十載而卒」。此言媽祖飛昇時當在三十歲左右。而《天妃顯聖錄》則言明媽祖生於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宋雍熙4年(987)飛昇[10],由此推斷媽祖昇化時,年約二十八歲。
    媽祖未婚,二十八歲農曆九月九日飛昇時玉帝來迎接,這是民間普遍的傳說,因此大陸地區所塑造的媽祖金身都是年輕姑娘的造型,符應媽祖「未三十」的形象。大陸媽祖的外型,大都為年輕貌美瓜子臉、體型纖瘦、身材高挑,是二、三十歲未婚女子造型。
    台灣媽祖所形塑的造型則是臉部豐腴、體型福態、身材矮小的形象,年齡則多為四、五十歲的中年婦女。其形象並不符合文獻所言二、三十歲的未婚女子形相。
    兩岸媽祖造型共同之處都是溫和、慈祥的神情,然而,台灣媽祖明顯體型較胖、年齡較長、身材較矮小。整體而言大陸媽祖是年輕纖瘦的少女,台灣媽祖則是中年福態的婦女。
        台灣媽祖的造型縱使各廟均有差異,但大致上都是以雍容華貴的中年福態的婦女形象呈現,與大陸媽祖截然不同。質言之,媽祖在台灣不再是以海上救難的女神形象呈現,而是以母親的意象來塑造媽祖。
        台灣媽祖慈祥、和藹的面容如同母親的臉龐、雙眼微闔,呈仔細聆聽狀,就像慈母正傾聽兒女的敘述;體型微胖代表福相、穩重,帶給信眾安全感、信賴感。中年婦女與母親的年紀相仿,身材矮小則符合一般台灣人體型。
        台灣媽祖金身除鎮殿媽之外,鮮少為巨大雄偉的神像,因為媽祖並非高高在上、偉大神聖、不可侵犯的神,而是如同家中母親般親切、慈祥,因此台灣人就是根據媽媽的形象塑造媽祖,媽祖的造型就是母親的造型,媽祖所象徵的就是母親的意象。
 
肆、台灣媽祖的母親職務
 
媽祖原本屬於海神信仰,護佑漢族移民「唐山過台灣」,隨著移民拓墾區域的擴張,媽祖也進入平原,深入山區,繼續庇佑百姓。目前臺灣的媽祖已不僅是航海守護神。從台灣各地媽祖的神蹟觀之,移民初期,媽祖有助戰、平亂、除瘟疫、病蟲害、降雨、治病、救災等多重功能,現今媽祖又兼具婚姻、生育、護幼等母性職務,媽祖已由海上救難神轉化成溫柔、慈愛的母親之神。
 
一、媽祖庇佑婚姻、家庭
 
由於媽祖是女神,且具有母親之特質,因此信徒每逢私密之心事,常會尋求母親之神─媽祖作主,諸如交友、戀愛、婚姻之事,不宜向其他神明祈求,就會轉向媽祖求助。
        專司婚姻之神月下老人,早期在台灣並不普及,由於國人對婚姻觀念保守,多數月老都屬配祀神明(如台北大稻埕的霞海城隍廟),台灣民間祈求婚姻通常是向媽祖、觀世音菩薩、七星娘娘等女神祈求。
        雲林麥寮拱範宮的二媽更是專職信徒的婚姻大事,因此拱範宮媽祖有「大媽鎮殿、二媽姻緣、三媽外獻、四媽出戰」之諺語。意謂拱範宮二媽是專職負責保佑信徒的姻緣[11]。
        每年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過程中,都有許多民眾爭相向「報馬仔」索求「紅絲線」,綁在手腕用以祈求姻緣。紅絲線的概念源自月下老人的故事[12],卻因媽祖信仰的普遍,媽祖也須兼管戀愛婚姻。
        此外,女性信徒如有家庭婚姻問題就會向媽祖祈求庇佑,因為媽祖是女神,較能體會女性的心思,且媽祖也兼職家庭、婚姻業務。例如筆者父母的婚事,當年就是在宜蘭利澤簡媽祖廟,徵求媽祖意見,在連擲七個聖杯之後,祖父母才同意親事。
 
二、向媽祖祈求子嗣、護佑生產
 
台灣民間執掌生育之神原為註生娘娘、臨水夫人,但因媽祖同為女神之便,女性信徒無論求子、懷孕、生產都會向媽祖祈求。
        白沙屯媽祖進香途中,常見婦女捧鮮花跪在路上,與媽祖交換神轎上的花束,稱之「換花」,據傳可祈求生男生女,「花」在台灣民俗概念中,象徵「胎兒」。台灣民間常以「栽花換肚」祈求生男生女,「探花欉」則是請道士探視胎兒性別。女信徒藉由「換花」向白沙屯媽祖祈求生子或生女,亦成為媽祖的新職務。
        台灣俗諺「生贏雞酒香,生輸四塊枋」,意指婦女生產之危險性,女性信徒從懷孕開始,就會求媽祖的庇佑,在生產之時更會向媽祖祈求生產平安、順利,因為媽祖是女性,且如同媽媽、婆婆一樣,自會護佑生育平安,男性神明則「不方便」參與。
 
三、媽祖的契子、義女
 
認神明為義父母是台灣民間普遍的習俗,為祈求兒女平安長大,透過認契方式,強化孩子與神明的關係,希望能得到神明特別的照顧。
        媽祖的慈母意象,使得許多民眾讓子女認媽祖為「乾媽」,建立宗教上的親子關係,每年在媽祖誕辰前夕,媽祖的契子、義女,都要回到廟裡「換絭」,以更新神力並確認關係。
        認契習俗使人神之間建立母子、母女關係,這種關係的建立,使媽祖擁有眾多子女,媽祖也理所當然成為母親之神。
        台灣許多媽祖廟都有由契子、義女們所組織的「契子會」、「義女會」,為媽祖提供服務,義務擔任清潔、烹飪、接待等工作,他們都以媽祖的兒女自居,而不稱志工、義工,代表他們與媽祖的特殊關係,兒女為母親服務則更是理所當然之事。
        神明認契子、義女並非媽祖專有民俗,但因媽祖的「母親」意象,使認媽祖為義母的數量眾多,媽祖也成為許多台灣百姓的「神明媽媽」。
        由於時代的演進,媽祖信仰在移墾初期的護航、助戰、救災、除瘟、治病、求雨等功能都已淡化,這些職務已由人間的國軍、消防局、醫院所取代,不再由媽祖主導,反而信徒個人的家事、心事、工作等私事,都會向媽祖祈求,因為媽祖代表母親,會關心子女的一切,媽祖正如家庭主婦般,時時關注張羅子女的生活。
 
伍、結論:媽祖象徵母親的意象
 
        台灣媽祖雖分靈自中國大陸,但因來台時間久遠,媽祖已完全在地化,媽祖的名稱從指稱分靈地區的湄洲媽、溫陵媽、銀同媽、興化媽,轉變為北港媽、大甲媽、旱溪媽、鹿港媽。此外各廟媽祖都有大媽、二媽、三媽的分身,也有「大媽鎮殿、二媽吃便、三媽出戰」等職務分工,更有紅面、黑面、金面、粉麵等不同膚色媽祖。
從台灣人稱媽祖、婆仔、姑婆祖、聖母等稱謂,反映台灣人已將人神關係轉化為倫理關係,因此以最親密的媽媽、祖母、婆婆來稱呼媽祖,正如同信徒心目中的慈母。每當信徒遭遇挫折或焦慮無助時,就會想起母親,尋找母親的慰藉,而具有母親意象的媽祖,自然成為神界的母親,普受民眾尊崇,信賴。
民間俗信媽祖二十八歲得道升天,原本媽祖造型是年輕女子造型,但隨著媽祖的在地化,台灣媽祖的普遍造型,呈中年福態的婦女,因此台灣媽祖形象就
是母親的意象。
媽祖原本為海神信仰,但台灣媽祖從最原始的航海守護神,轉化為萬能之神。媽祖信仰在台灣民間的盛行,除了反應漢族移民開墾過程的歷史、政治、社會背景之外,媽祖所象徵的母親意象,更是媽祖信仰蓬勃發展的重要因素,媽媽是至親,而媽祖對信徒而言,正是象徵媽媽的角色,可以向她訴說心中的焦慮、委屈、希望,而媽祖也都會像媽媽般傾聽子女的心事。
        在台灣歷史發展過程中,媽祖就如同台灣人共同的母親,承擔子女的苦難,傾聽信徒的心事,每當人們遭受挫折、焦慮不安之際,就會向「母親之神」媽祖祈求庇佑,就像孩子求助母親,媽祖所象徵的母親意象,使信徒對祂產生依賴姓、安全感。
 
[1] 林茂賢,〈從台灣媽祖神蹟看媽祖屬性的轉化〉,《2010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海峽兩岸媽信仰文化論壇大會手冊》,台中: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2010年。
[2] 造物主(the crator)的概念是指上帝創造宇宙萬物,是萬物的創造者。
[3] 關於媽祖乃女巫之說,如南宋黃公度〈題順濟廟〉詩:「平生不厭混巫媪」,宋黃巖孫〈仙溪志〉:「本湄洲林氏女,為巫」;明周瑛〈府化府志〉:「妃為里中巫」。
[4] 見《天妃顯聖錄》:「歷朝顯聖褒封共廿四命」(國史館台灣文獻館,1996),頁1。
[5] 李俊甫〈莆田比事〉謂「湄洲神女林氏」。丁伯桂〈順濟聖妃廟記〉:「歿稱通賢神或曰龍女」。
[6] 明代《三教搜神大全》卷三標題為〈天妃娘娘〉。
[7] 引自《媽祖文獻史料彙編》,著錄卷上編,蔣錐錟、周金琰輯纂,中國檔案出版社。
[8] 引自《天后傳》/《媽祖文獻史料彙編》第二輯 著錄卷下編,中國檔案出版社,頁332
[9] 《媽祖文獻史料彙編》第二輯 著錄卷下編,頁332。
[10] 見釋照乘《天妃顯聖錄》「天妃誕降本傳」,頁17、18。
[11] 參閱林茂賢,2013,〈大甲媽祖遶境進香中世俗物質神聖化現象〉,「2013年海峽兩岸媽祖信仰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
[12] 月下老人以紅絲線牽繫未婚男女使之成為夫妻,乃通俗民間故事。
 
 
﹝本文發表於「2013臺中媽祖國際學術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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