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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信仰
雲林六房媽過爐
一、緒論 六房媽原本是林氏宗親「家族式」信仰,後來「落公」成為地方信仰,又隨著六房媽信眾的遷移,在外縣市設立分會奉祀分靈,發展成非家族性信仰。
六房媽並無固定宮廟由五股三十四庄輪流奉祀,每年舉行過爐迎請媽祖到輪值股紅壇奉祀,形成「有神無廟」、「每年搬家」的特殊情況。由於沒有固定宮廟駐駕在輪值股紅壇,而六房媽所在之處即成為當年信仰中心,五股34庄信徒的情誼也透過六房媽信仰得到緊密聯繫。 雲林六房媽過爐,在2013年提報雲林縣民俗登錄之前,曾因不確定六房媽身份而未獲登錄,在2014年提報國家重要民俗時也因全程車隊遊行。未能與沿途信眾互動與基礎資料不足等因素,而未通過國家級文化資產。爾後六房媽會針對缺失作改善,終於在2017年通過國家登錄為重要民俗文化資產,並於2018年授證,成為繼大甲媽祖遶境進香、白沙屯媽祖進香、北港迎媽祖三大媽祖民俗。之後,登錄為國家重要無形文化資產的媽祖民俗活動。 二、雲林六房媽緣起(一) 六房媽的身世根據1922年出版之《台灣風俗誌》記載,六房媽「傳說是林姓第六房的女兒,往昔昇天做神,多由姓林的人來奉祀[1]」,按此說六房媽並非媽祖。又依民國53年(西元1964年)扶鸞文書〈六房天上聖母寶像之歷史及靈感〉,六房媽「乃林進兄弟由福建安溪武當山恭請聖母寶像蒞台」,「而聖母尊姓尊名是林金粥」;再據民國71年(西元1982年)六房媽管理委員會得斗南之鸞堂神諭言:「緣六房媽天上聖母,祖籍廣東省海豐縣林家村,凡名美雲」。明末清初因戰亂遇害,因其修德貞潔而成神。[2]而雲林縣《民間文學卷》記錄「六房媽的故事」採錄耆老陳清江口述則謂:「有一家人從大陸到台灣來謀生,不幸父母早逝,於是六房媽身負起照顧弟弟們的責任,一直到五個弟弟陸續成家了,她卻因為年紀大了,嫁不出去。後來,那些弟弟們互相商量道:就這樣子吧,在她死後,神主牌由我們五個人來供奉,一人輪一年。於是輪流供奉著一人供奉一年。」[3] 按早期傳說六房媽顯然與一般民間所認知的北宋湄洲林默娘截然不同,其起緣可能源自林姓家族未婚去世的「姑婆」崇拜。至今林氏六房媽信徒仍暱稱六房媽為「姑婆祖」,可見六房媽原本可能是家族神而非「海神媽祖」。 雖然扶鸞文書不足採信,但其論點其來有自,可適切反映民眾的集體觀點,如果六房媽是一般信徒所認知之媽祖林默娘,則無「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之現象。更無需扶鸞問其身世,所得也不會是林金粥或林美雲之結果。再從早期六房媽只有林姓宗親方能擔任爐主來看,六房媽「家族神」性質濃厚。但無論如何六房媽原為林氏宗親之「家族神」信仰非常明確,這也是六房媽信仰的特色。2012年林啟元發表「六房媽溯源」,說明六房媽之稱乃因天上聖母為「莆田九牧六房之後」,自此六房媽才統一為媽祖林默娘之說。[4] (二) 六房之說日治時期資料均謂六房媽乃唐山渡海來台之林姓六房兄弟或堂兄弟輪流奉祀,從文獻、神諭之中皆說明,六兄弟因分別遷居各地,而輪值奉祀六房媽。後烏麻園股因挪用公款或財務處置不當引發公憤,五股信眾不準參與 /《六房天上聖母寶像之歷史及靈感》,或曰第六房子孫因洪水肆虐,各自逃亡無人繼承 /〈六房天上聖母史蹟〉。自此只剩五房輪流奉祀。按上述文獻資料或鸞書記載,所謂六房有六個兄弟或五個兄弟和一個堂兄弟二種版本,無論哪一版本屬實,都說明六房媽是「家族神」,且為林姓家族所奉祀的事實。(三)異姓的參與台灣神明的奉祀由「私佛仔落公」成為地方共同信仰是普遍的現象。大甲媽、北港媽、白沙屯媽皆如此,而原本家族神轉化為地方守護神也是正常發展,不過早在日治時期,其他非林姓信眾已開始參與祭典,飼養豬公來協助請客。這是六房媽由家族神轉變為地方神的轉化現象,也代表六房媽信仰的擴充。民國37年(西元1948年)過溪股產生第一位非林姓爐主,從此六房媽正式由家族神轉變為地方神。[5]至今雲林六房媽已非專屬林姓宗族奉祀,其他姓氏信徒眾多,且六房媽在各地分靈信徒,更多非林姓,六房媽信仰已成為地方共同之信仰。 相同的案例也在雲林「五股開台尊王」信仰之中,原本是鄭氏宗親奉祀的開台聖王鄭成功信仰,如今已跨越6個鄉鎮13村里,信徒亦非全是鄭氏宗親。原屬家族神隨著時間的演進,都轉化為地方神,成為在地共同的信仰。 目前擔任六房媽爐主的資格是以所居住「庄頭」為條件而不是以「姓氏」為基準,六房媽也突破宗族的限制,凡居住在五股34庄區域內的信徒,均能參與搏爐主,六房媽過爐擔花、擔燈、擔香擔及志工成員,多非林氏宗親專屬,而是涵蓋各姓氏、各地區信徒。 從1946年至2018年期間擔任爐主之姓氏分析,林姓爐主只有15位,只占約五分之一比例,非林姓爐主反而遠超過林姓家族。[6] 三、五股的範圍與組織(一)輪值奉祀六房媽的「五股34庄」所謂五股是指斗南股、土庫股、五間厝股、大北勢股、過溪股,分別位於雲林斗六、虎尾、土庫、斗南、大埤,均在雲林縣境。其中斗南股有五個小爐七庄頭,主要在斗南鎮內;土庫股有三小爐三庄頭;五間厝股位於斗南、大埤交界地帶,有二個小爐六庄頭;大北勢股位於斗六市,有五庄頭由股心(大北勢)股腳(保長廓、林仔頭),輪流輪值;過溪股位於虎尾,共有十六庄四個小爐,其中只有十三庄具有擲爐主資格。由於各股庄頭數與輪值方式不同,因此輪值一次約在8年至80年之間。六房媽的五股34庄都在雲林地區,可見六房媽信仰具有地域性,這個範圍應與林姓家族拓墾區域有關聯,最早供奉六房媽的林姓宗族,雖已分家擴散,但都在雲林地區,因此六房媽信仰也集中在雲林地區。 (二)中華民國六房媽會「六房媽過爐」國家指定重要民俗,保存團體為「中華民國六房媽會」。六房媽過爐活動,最初是由前後任爐主自行協調,或由小爐會、大爐會、老大桌會開會處置,1978年成立六房媽「祭祀管理委員會」,管理六房媽之財產,並辦理過爐活動。2007年「中華民國六房媽會」成立五股及參與團體代表,組成理監會,負責六房媽過爐儀式。至於六房媽會的理事長、監事主席,則以擲筊方式,由六房媽決定人選。如此可避免人事糾紛,因六房媽「神意所選」信徒較能服從領導。 (三)六房媽分會及股外組織除了輪值的五股三十四庄之外,隨著雲林鄉親向外遷移,各地陸續設立分會,如:台中市六房媽會(烏日區);埔里六房天上聖母會;新竹六房媽會;此外台北、新北、嘉義大林地區;虎尾、西螺、古坑、汐止、苑裡地區,非屬輪值地區也有六房媽分靈組織。[7]從六房媽輪值之五股三十四庄、股外組織的發展,可見六房媽信仰區域,已逐漸擴展,未來也將繼續發展擴大信仰圈。六房媽信仰的擴增,除了原本的林姓宗親和雲林鄉親向外擴展的情況之外,外姓信徒和志工團體的加入也是六房媽信仰擴增的因素。 六房媽各地分會及股外組織並無參與擲爐主資料,但基於共同的信仰,而成為六房媽的股外組織成員,其中龐大的「志工團」組織,便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志工未必是五股分內信徒,卻都自願投入志工團擔任義工,在新舊紅壇準備食物、點心,或跟隨六房媽沿途清掃街道,撿拾垃圾,或指揮交通,這些志工團體也都是六房媽忠實的信徒。 四、六房媽輪值爐主的產生(一)搏爐主的資格搏爐主的訊息在活動前幾個月公告,在擲筊前約一個月前開始報名,參與搏爐主者須設籍在輪值之庄頭,曾經實際參與該股上回輪值時過爐之分旗腳[8],並由保證人提供一千萬元以上之保證金作為擔保。擲筊選爐主,通常在來年輪值庄頭的宮廟進行,擲筊前一日奉請六房媽前來坐鎮,擲筊儀式由六房媽會理事長主持,首先舉行祭拜、宣讀疏文,再由理事長一一為報名者擲筊,由連續得到最多個聖杯者擔任明年爐主。擲中新爐主者需先見習爐主一年二個月,以熟悉爐主之工作。並組成明年過爐的籌備會,聘請幹部、分配任務,開始籌建紅壇。 (二)爐主的產生方式六房媽的爐主是按五股三十四庄依序輪值。爐主的產生是由輪值庄頭里長或各庄宮廟主委,委託鄰長到各家徵詢擔任爐主之意願,並匯集擲爐主名單。基本條件是需戶籍設置在輪值的庄頭,方具有擲爐主資格。每年農曆二月第二個星期日,由明年輪值股小爐,以擲筊方式決定,在擲爐主當天,明年輪值之庄頭前往今年紅壇迎請六房媽回庄,由六房媽會理事長在神前代表擲筊,由獲得最多次聖杯者擔任明年爐主。擔任爐主須負責年度奉祀神尊、保管財產、管理紅壇、宴請隨香信眾、工作人員,支付六房媽駐駕期間所有開支,而紅壇信徒所捐獻之香油錢則歸爐主。收支盈虧由爐主自行負責。 六房媽輪值股爐主的產生,是由以擲筊方式,由神明選擇,這也是民間神明會普遍的方式,擲筊選出爐主或主任委員,可以避免派系運作、賄選買票等弊端,且由神明選定爐主,信眾也會心悅誠服,不會引發爭議糾紛。 五、六房媽過爐前的籌備六房媽爐主從選中爐主之後,就開始動土籌備建造紅壇、規劃交通路線、選定過爐時間,分配旗腳、設置臨時紅壇等工作,六房媽過爐後,才開始正式擔任爐主,卸任之後還須完成點交神尊、文物,交接後尚需輪值供奉文武將公、千順將軍,總計從中爐主,到任務完成前後需七年時間。(一)召開小爐會、大爐會小爐會是即將輪值奉祀六房媽之庄頭的內部會議。商議過爐路線、分旗腳地點、交通規劃等問題。過爐前兩個月,輪值股先召開「小爐會」,邀請副爐主、鄰里長,開會分配「旗腳」。農曆三月最後一週六房媽會也要邀集各股會員代表召開「大爐會」,討論今年過爐事宜,明年輪值的新爐主也藉此認識各股負責人,並開始見習參與各項過爐活動。而當年輪值爐主也積極籌備今年的過爐儀式。 首先在過爐前兩個月,前任爐主就需完成過爐路線規劃和旗腳規劃,大爐會後爐主便印製香條,張貼在五股各庄頭宮廟,公告遶境之時間、路線及分配旗腳資訊。 (二)搭設臨時紅壇紅壇是六房媽的臨時行宮,六房媽暫駐之處,過爐前十二天當年輪值爐主需在新紅壇附近搭建臨時紅壇,由於過爐時會有五股三十四庄、各地隨香信徒參加,故另擇空曠地區搭建臨時紅壇,以容納大批人潮。臨時紅壇搭建前需立六房媽大令旗,迎請六房媽兵馬護衛,立旗之後即需每日「犒軍」[9]。臨時紅壇顧名思義只是臨時性空間,等過爐儀式後第三天,才將六房媽由臨時紅壇迎入正式紅壇。 (三)器物財產移交在過爐之前新舊爐主先分批移交各項器物、財產,首先移交過爐時不會用到的舊神轎、香爐等器物,過爐前一週則移交現金、金牌等貴重財產。過爐當天清晨則在下一任爐主監交下,依照點交清冊,移交神像、神轎,執事牌等宗教器物,過爐起駕之後,再點交紅壇內各項器物。 六房媽歷年來所累積之器物、財產繁多,分批移交、點收,可以避免在過爐日忙於過爐又要移交財物過於繁忙。 (四)起馬戲與落馬戲農曆四月初一開始,現任爐主及還願信徒就在舊紅壇聘請戲班演戲酬神,答謝六房媽一年來的庇佑。且至少要演出十二天。過爐之後再由新爐主在臨時紅壇及新紅壇接續演出十二天落馬戲。起馬戲、落馬戲是民間在進香、刈火常見之演劇活動,演出場次則各地不同,除了表示活動之正式隆重之外,更具有提供民間戲班表演機會,推廣傳統戲劇,酬神、祈福,人神共飲等功能,演出劇種則以布袋戲為多。 (五)請回四大將六房媽四大將是指千順將軍和文將、武將。其中千順將軍即一般媽祖信仰配祀神將。文將持玉璽;武將持尚方寶劍,兩將皆為女性造型。農曆四月初一,各股爐主須分別將輪值供奉的文將公、武將公、千里眼、順風耳送回紅壇,以便共同參與過爐。各地宮廟也會在過爐前將神尊請到臨時紅壇駐駕。由於六房媽過爐是六房媽信仰最重要的儀式,因此六房媽專屬之各配祀神尊均需參與,各股爐主將四大將公請回紅壇集結,準備即將舉行之過爐儀式。六、六房媽過爐儀式六房媽過爐日期的選定是於每年農曆二月第一週,在新紅壇由新任爐主以擲筊方式擇定。通常都選在農曆四月十到十六日期間的週末或週日進行過爐,起駕時間則在凌晨六點至七點之間。在起駕之前先進行團拜、新舊爐主交接、四大將公移交。約凌晨五點半四大將公先起駕,意謂四大將擔任前鋒先行為媽祖開路,因此四大將的神轎必需以跑步方式,跑到輪值股陣頭集結處,排在隊伍最前方擔任先鋒。大約一個半小時之後,六房媽神轎才正式起駕。 (一)四大將先行起駕凡神明遶境出巡、進香、過火,必由所屬部將先行開路前導,主神則在後壓陣,這是一般民間廟會規矩,四大將屬六房媽專屬部將,因此必須先行起駕。四大將起駕之後,舊紅壇繼續進行清點交接的工作。(二)中軍班起馬中軍出自《左傳》意為主力部隊,台灣王爺信仰常有設置「中軍府」,意謂王爺之護衛隊。六房媽之中軍班則通稱為「嗆班」,六房媽過爐前由中軍班恭請六房媽起馬,遶境遊行時中軍班走在六房媽神轎前方,擔任前導護衛。中軍班成員三十三人,主帥身穿武將服飾,手持令旗走在最前方發號司令,後面跟隨六支哨角,其他班員拿著龍鳳旗、火簽、虎頭牌及各式刑具,象徵六房媽的駕前護衛。 六房媽起駕前先由中軍班在紅壇前恭請六房媽起馬,之後在遶境途中每經過宮廟,也會由中軍班「唱班」,代表六房媽向宮廟神明致意。 (三)六房媽起駕六房媽過爐時由正駕、老副駕、副駕三尊神像分坐三頂神轎。起駕時由政治人物、新舊爐主、六房媽會理監事施放「起馬炮」後正式起駕。起馬炮是神明起駕前施放之大炮,以炮聲巨響通知信徒起駕時刻。起駕後信眾則排列在路口「倰轎腳」,祈求六房媽賜福。「倰轎腳」原本是信徒還願方式,現在已變成「消災祈福」的象徵。近年來倰轎腳的信徒也有過年增加的趨勢。六房媽過爐的隊伍,是由四大將公領隊,後面是路關牌[10]、開路鼓、指揮車,之後是五股陣頭,及各式音樂陣頭、哨角、旗隊、執事隊、中軍班和副駕、老副駕、正駕神轎。 除輪值股會出動盛大陣頭恭迎六房媽之外,其他四股庄頭也有參與過爐遶境的義務。「每股第一支隊伍均是各股未來首先輪值六房媽的庄頭,稱為頭香或頭陣」[11]當隊伍進入輪值股各庄頭,頭陣需下車步行到庄頭宮廟拜廟,代表本股向庄頭致敬。各庄也要出陣,在庄頭入口引領頭香和各神轎入庄到庄內宮廟參禮。頭香之外的庄頭隊伍則搭乘車輛通過。 由於六房媽五年才會來遶境,因此各庄頭都非常在意六房媽的路線,是否經過家門,例如:2019年曾因遶境路線未依協調經過原訂路線,導致庄頭民眾攔路阻止,最後重新由庄頭頭人帶路,方才平息紛爭。 (四)輪值股分旗腳六房媽過爐陣頭,在輪值股庄頭遊行,到籌備會規定的截止時間,無論是否完成遶境均須停止遊戲,接受輪值股「分旗腳」請客。各股隊伍隨香人員抵達輪值股時,輪值股各庄開始負責分配客人,接待到家裡宴客,近年已改為在庄頭廟埕廣場外燴辦桌集中宴客,再由鄰里長向住戶收取「旗腳錢」。在輪值股庄頭,便可見到各庄負責人高舉著「XX股請跟我來」的牌子,引導各股信眾前往用餐。分旗腳的宴客方式主客之間互不相識,透過六房媽過爐,建立人際關係。 各股陣頭分旗腳用餐結束後,就直接前往臨時紅壇參拜,之後即返回自己的庄頭,不再參與六房媽過爐遶境。 (五)擔花、擔燈與香擔雲林六房媽過爐最特殊的隊伍,是祈福或還願的信徒所組成的擔花、擔燈和挑香擔。數以千計的信徒在六房媽過爐的隊伍中,挑著鮮花、燈籠、香擔跟隨六房媽遊行。鮮花除了有讚美之意,花在民俗意涵中也具有「花胎」生男生女之隱喻,白沙屯媽祖進香時,沿途信眾會以「換花」方式,祈求早生貴子或生男(白花)生女(紅花),且花的華語與「發」諧音,更有發財、運勢大發的意義。 燈則有添丁和光明之意,民眾在農曆過年期間,會在廟中點「光明燈」祈求前途光明。燈之另一意涵是代表「添丁」,台灣元宵民俗已婚婦女「倰燈腳生卵葩」的習俗,因此一般祈求生男擔燈,祈求生女者則花擔。 香則代表神明的靈力,象徵香火,是故信徒以焚香、獻香向神明祀禱。香擔上置一座淨爐,內燃束柴,沿途添加香末,使香煙不斷。除了香擔之外,還有一輛「聖母爐香案車」,提供信徒祭拜插香之用,而工作人員則將爐內香枝與信徒交換,稱之為「換香」,這是神明出巡遶境時常見行為,象徵承接、分享神明靈力。 擔花、燈途中,挑擔不可放置地上,休息的需由輪班人員代挑,由此可見其神聖性。抵達臨時紅壇時,仍眾會將花籃、燈籠高舉,進入紅壇向六房媽祈求添丁、發財、福壽。 (六)、六房媽的臨時紅壇與紅壇六房媽過爐並非直接進入紅壇安座,而是先到臨時紅壇,擔花擔燈到達臨時紅壇之後,將燈籠、花藍吊掛在臨時紅壇內,副駕、老副駕神轎到臨時紅壇後,還會等候多時正駕神轎才會抵達。目前六房媽會規定六房媽神轎在晚上十一點需到達紅壇,以免耽誤過爐時程。六房媽大轎抵達紅壇時大批信徒在現場守候,六媽神尊由六房媽會理事長恭迎出轎、安座,隨即由爐主上香祭拜代表插頭香。安座之後,中軍班進行「落馬」,舉行團拜,恭讀疏文,完成臨時紅壇的各項儀式。稱為「在壇」意即在臨時紅壇駐駕。 六房媽在臨時紅壇駐駕三天,供信徒參拜。第三天才由爐主將六房媽、四大將請入神轎,到輪值庄頭遶境,再進入正式紅壇安座,稱為「在爐」,意謂正式駐駕紅壇。六房媽過爐至此才圓滿完整。 (七)四大將過爐過爐後第12天,輪值奉祀四大將的各股爐主前往紅壇,迎請四大將回到舊紅壇奉祀,期限也是一年。 一般而言,主神與配祀、協祀都是集中供奉,四大將與主神六房媽分開奉祀的情形非常罕見。過爐後一個月內召開「老大桌會」,由各股代表參加,檢討今年過爐之缺失,作為來年過爐之參考。 七、六房媽信仰的特色雲林六房媽信仰與一般民間普遍之媽祖信仰截然不同,其祭祀圈以五股三十四庄為主,過爐儀式也與一般「神明會」不同。雲林六房媽過爐是目前全台規模最盛大之過爐活動,且具傳統特色。(一)六房媽可能並非媽祖首先六房媽的身世歷來有不同說法,日人片岡巖〈台灣風俗誌〉(1922)謂六房媽是「林姓六房之女子」[12],〈台南州寺廟名鑑〉應記載「從中國徽州渡海海來台的林姓六兄弟」,徽州有可能乃「惠州」之諧音,雲林地區客家移民眾多,最主要客家族群是「詔安客」,但雲林地名海豐、惠來、饒平,可見雲林亦有惠州客家移民。質言之六房媽有可能源自客家族群。「民國67年六房媽天上聖母祭祠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各方認為六房媽的傳說紛紜、莫衷一是,提議請六房媽降乩,飛鸞說明牠的身世[13],而民國71年六房媽在斗南感化堂降鑾則說明其為廣東海豐縣之林美雲。假如六房媽為台灣民間普遍的媽祖信仰,則不會有六房媽身世「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之理,且六房媽如為媽祖信仰又為何需要扶鸞問其身世,而且台灣民間認知媽祖乃湄洲林默娘,並非廣東海豐縣林美雲,由此上論證,六房媽可能並非民間普遍的媽祖信仰。從最早的「六房兄弟」信仰來看,六房媽及有可能源自林姓家族的「姑婆」崇拜,亦即林氏家族未婚亡故的姑婆,由六房兄弟奉祀轉化而成媽祖信仰。至今仍有信眾暱稱六房媽為「姑婆祖」 媽祖非專指林默娘亦見於台中南屯萬和宮之老二媽,傳說萬和宮老二媽乃嘉慶八年(1808),由西屯大魚池「烈美堂」廖氏家族廖品娘「附靈」,因此台灣的媽祖未必專指北宋湄洲之林默娘,家族姑婆神也可能被「附會」成為媽祖。 (二)從「封閉性」家族神轉化為「開放性」公眾信仰無論六房媽是北宋的林默娘或明代的林美雲,最早都是源自「六房兄弟」的家族信仰,隨著時間的演變,六房媽擴展為五股三十四庄共同信仰,且隨著雲林鄉親而外移,六房媽信仰已遍布全臺,且自民國三十七年(西元1948年)起,爐主也不再限定為林姓宗親,六房媽已從家族神轉變成地方守護神。質言之,六房媽從「封閉性」的宗族信仰,轉化為「開放性」的大眾信仰,代表六房媽信仰圈的擴充。(三)有神無廟輪值奉祀六房媽並無建造固定宮廟,而是由五股三十四庄信徒輪流供奉。因五年才輪值一次,因此各股均珍惜輪值任期。一般的媽祖信仰都建有宮廟奉祀神尊,於是「一人一家代,公媽隨人栽,媽祖隨人拜」,信徒與信眾之間,並沒有直接關聯性。由於六房媽無固定宮廟,因此無形間聯繫五股三十四庄會徒的情誼,六房媽所駐之輪值庄頭,也成為這一年六房媽的信仰中心。無形中五股民眾的關系,經由六房媽信仰,使原本已淡化之宗族關係,重新建構、連結。 [1] 片岡巖,《台灣風俗誌》(臺北:眾文,1993),頁668。
[3] 陳益源、李淑如,《雲林縣青少年台灣文學讀本(五)》民間文學卷(雲林:雲林縣政府,2016)頁3。
[4] 見高建中調查恭撰,〈認識六房天上聖母〉2014年影本。
[5] 引自徐雨村等,《相約五股六房媽過爐》,頁37。
[7] 以上參閱徐雨村等,《相約五股六房媽過爐》,頁 65-70
[8] 分旗腳是指輪值股需分工負責宴請其他四股之香客與工作人員。
[9] 犒軍意指犒賞六房媽之神兵神將。
[10] 路關牌是神明遶境出巡時之前導,牌上書寫神明行進之路線,作為遶境隊伍行進路線之依據。
[11] 引自徐雨村等,《相約五股六房媽過爐》, 頁112。
[12] 片岡巖,〈台灣風俗誌〉第十集第一章
[13]徐雨村等,《相約五股六房媽過爐》,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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